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市委编办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没有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综合科反映。
联系人:房琛瑜,联系电话:0574-89591403。
附件:2023年度市委编办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
市委编办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2023年度市委编办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
序号 | 被拖欠单位 名称 | 拖欠单位 名称 | 拖欠单位 性质 | 合同(项目)名称 | 拖欠总额 (万元) | 逾期未支付 原因 | 备注 |
无 | |||||||
注:若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在“被拖欠单位名称”栏目处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