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溪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2 15:25 信息来源:慈溪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见附件表格。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人:张晶,联系电话:0574-63912088。

附件:2023年度慈溪市人民检察院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

慈溪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2日

附件

2023年度慈溪市人民检察院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

序号

被拖欠单位

名称

拖欠单位

名称

拖欠单位

性质

合同(项目)名称

拖欠总额

(万元)

逾期未支付

原因

备注
















注:若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在“被拖欠单位名称”栏目处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