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365B/2024-150449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发布日期:

2024-05-24

成文日期:

2024-05-2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对部分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资金收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4 15:41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3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3〕84号)、《关于印发2023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科技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慈科〔2023〕63号)、《关于印发<2023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科技专项实施细则>补充说明的通知》(慈科〔2023〕7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市级认定的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在培育有效期内给予每家最高5万元的辅导费用奖补支持,其中对当年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每家1万元的奖励。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产业资金兑现及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管理,决定对部分奖励资金予以收回(清单附后)。

请相关单位将部分奖励资金返还我局账户(账户名称:慈溪市财政局其他自筹资金;开户行:建行慈溪虞波支行;账号:33101995144050500434;备注:018001,2023年度省科小资金收回)。

附件:附件:收回资金企业清单.docx

慈溪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