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365B/2024-150449
市科技局
主动公开
通知公告
科技、教育/科技
2024-05-24
2024-05-24
面向社会
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3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3〕84号)、《关于印发2023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科技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慈科〔2023〕63号)、《关于印发<2023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科技专项实施细则>补充说明的通知》(慈科〔2023〕7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市级认定的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在培育有效期内给予每家最高5万元的辅导费用奖补支持,其中对当年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每家1万元的奖励。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产业资金兑现及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管理,决定对部分奖励资金予以收回(清单附后)。
请相关单位将部分奖励资金返还我局账户(账户名称:慈溪市财政局其他自筹资金;开户行:建行慈溪虞波支行;账号:33101995144050500434;备注:018001,2023年度省科小资金收回)。
慈溪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