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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002777114Y/2024-150487
市人力社保局
主动公开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2024-05-25
2024-02-20
面向社会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本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应的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二)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监测分析制度,促进就业形势稳定。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三)承担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职能部门拟订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和参与重大人才工程,负责配合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人才计划推荐申报、项目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牵头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流动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负责各类引才站点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人才资源统计制度。做好人才安居服务工作。
(四)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拟订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改革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组织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完善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规划和管理全市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五)综合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实施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奖励表彰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加和支付保障机制。承担全市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推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负责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综合管理工作。
(六)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协调处理重大争议。实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查处违法案件。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人力社保局本级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才开发科、养老和工伤保险科、行政审批科、财务和社保基金监督科以及机关党委等内设机构。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4年收支总预算17421.8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1742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96.88万元,占99.86%;上年结转收入25.00万元,占0.14%。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17421.88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类)15669.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63.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28.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0.42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93.7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44.79万元,项目支出16283.36万元。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7421.8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96.88万元、上年结转25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类)15669.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63.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28.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0.42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421.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8705.41万元增加8716.47万元,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支出类比上年执行数增加较多,科学技术支出类预算项目即人才专项资金,2024年预算比上年增加2669万元,2023年执行数6199.9万元仅为人社局本级支出金额,有9942.13万元细化至慈溪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慈溪市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15669.00万元,占89.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63.98万元,占9.55%;卫生健康支出(类)28.48万元,占0.16%;住房保障支出(类)60.42万元,占0.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项)15669.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543.05万元,增长155.78%,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比上年增加2669万元,2023年执行数6199.9万元仅为人社局本级支出金额,有9942.13万元细化至慈溪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慈溪市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15.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3.00万元,增长3.74%,主要原因是:有新进人员,在编人数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52.67万元,下降96.79%,主要原因是:该项预算主要是2023年相关上级补助指标未支付结转到2024年,2023年执行数包括了宁波市博士后工作市级资助经费、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经费、本土人才升级奖励及专家评选表彰奖励经费等,2024年上级补助指标待下达。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589.36万元,与上年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1.76万元,与上年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1.57万元,与上年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0.79万元,与上年持平。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2.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35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上调。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43万元,与上年持平。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0.4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63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上调。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8.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3.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44.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0.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8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24年因公出国(境)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4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接待上级部门来慈检查、督查工作及兄弟县(市、区)来慈学习交流等公务支出。2024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单位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2.8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保有车辆和派驻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4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1.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预算按照固定标准,本单位为主管单位,1辆公车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2.80万元。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4.7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6.91万元,增长2.9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0.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本单位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本单位2024年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不单独公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由部门统一公开。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础研究(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项):指反映高层次科技人才、科研机构研究生培养和博士后科学基金等方面的支出。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1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