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777114Y/2024-177133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发布日期:

2024-06-19

成文日期:

2024-06-1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公告工伤基金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4-06-19 14:22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编号:慈社保工先【2024】3号

张守军(341222********6831):

王某军于2023 年04月14日,因与你发生交通事故致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亡。根据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你对该起工伤负有同等责任。根据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及执行裁定书显示,你应赔偿王某军468396.25元及相关利息,执行程序中未受偿。现工亡职工家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规定,已向我中心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本催告书,现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在本催告通知书公告送达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情况予以核实支付,并反馈我中心。如果有异议的,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据。如果你无异议或逾期不反馈的,我中心将向工伤职工先行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依法取得要求你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特此公告。

慈溪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06月19日

联系地址: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

联系电话:0574-6393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