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95537395H/2024-177167
市市场监管局
主动公开
通知公告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标准
2024-06-20
2024-06-19
面向社会
根据《2023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慈政办发〔2023〕84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度慈溪市专利、品牌、标准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慈市监管〔2024〕2号)文件规定,我局拟对慈溪市2023年度知识产权、标准、认证申报单位预先兑付部分奖励资金,待奖励总额结算完毕后兑付剩余资金,拟奖励名单见附件。
企业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市发改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等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营者纳入纪检监察机关“行贿人”信息库的,不得享受本政策奖补资金。上年度制造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C类企业,减半享受本政策奖补资金,亩均效益评价D类企业,不予享受本政策奖补资金(国家、省、宁波和本市的普惠性、补偿性政策,以及新进规奖励、淘汰落后产能政策除外),C类、D类企业均不予纳入各类评先评优范围。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企业,除收回补助资金外,取消3年内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格。
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慈溪市市场监管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材料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德生;联系电话:63119563
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开发大道238号708室
附件:2023年度慈溪市知识产权、标准、认证预先兑付部分奖励资金名单.xlsx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