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30282002977085K/2024-150763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主动公开
信息公示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2024-06-03
2024-06-03
面向社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慈溪市欣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慈溪市新城河区块二灶江、大塘河及新塘河整治工程二期(大塘河、新塘河及二灶江剩余段) | 慈环建〔2024〕126号 | 2024年6月3日 | ![]() |
公告期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3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联系电话:0574-63961886 0574-63961775
通讯地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行政审批科(慈溪市政务服务中心221室)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