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24-178033
市住建局
主动公开
人大代表建议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024-07-10
2024-07-10
面向社会
应建飞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第148号建议)收悉,我们会同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古塘街道认真研究后,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造方面
根据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和宁波市住建局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统一部署,十四五期末前对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实现应改尽改。为进一步落实改造工作,我市制定了《慈溪市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补助管理办法》(慈政办〔2019〕75号),明确改造补助对象为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您所反映的秀水华庭小区建成于2003年,暂不属于改造补助对象。
针对“2000年至2005年间建成的多层多业主”老旧小区,今年正在茗雅园小区试点“居民出资共同缔造”的理念。后续,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进一步优化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补助管理办法,报请市政府后实施。
二、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建设方面
根据《慈溪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属地镇(街道)应会同小区业委会开展小区充停场排摸,协助业委会通过“慈溪市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建设网站”进行建设计划申报,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审核验收。通过验收的充停场所,可按规定享受一定比例的财政补助。秀水华庭已申报改建和新建规范充电场所各3处,合计60个充电口。
三、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方面
市消防救援大队历来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工作,持续开展老旧小区专项整治和“回头看”工作。一是全方位排摸,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多维度治理,确保风险低、隐患除;三是数字化赋能,确保智能化、防控强。尤其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市消防救援大队指导督促社区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开展防火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演练,确保小区内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切实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