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24-178051
市住建局
主动公开
人大代表建议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024-07-10
2024-07-10
面向社会
陆江东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第55号建议)收悉,我们会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慈溪供电公司认真研究后,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基本建设情况
我市从2018年开始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已初步形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在公共充电场所建设方面,已累计建成公共充电站187个,充电桩1620个(充电枪2164个),分布于全市各大商场超市、公共停车场、景区公园等;在住宅小区自用充电桩建设方面,已累计完成184个次新小区公共变压器容量核验和地下室充电基础设施整体布局,建设电源表箱2551只、表位25508个,已完成自用充电桩通电13280个;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公共充电桩方面,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前提下,已在剑兰苑、万江华庭、景芳园等小区内部,建设29个公共充电桩。总体来说,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正有序推进、稳步增长。
二、主要举措和工作规划
市住建局和慈溪供电公司于2022年7月印发《慈溪市既有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加装实施方案》(慈住建〔2022〕81号),坚持以解决充电难问题为导向,整体谋划解决既有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确保三年内完成全市所有既有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整体布局,明确既有住宅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共有充电桩的加装申请流程及相关权责划分,高质量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一)尊重民意按需推进老旧住宅小区公共充电桩
老旧住宅小区改建或新建公共充电桩,属于小区内部自治事项,应由业委会就建设点位、资金来源和后续使用管理办法等形成议案,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共同决议,按需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属地镇(街道)、社区应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指导和协助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办理用电申请等工作。同时,在本轮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清单中增加公共充电桩建设选项,供全体业主按需选择。截至目前,已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在国际大厦、剑兰苑、南胜苑、万江华庭7个小区安装29个公共充电桩。
(二)完善老旧住宅小区周边公共停车场充电桩建设
老旧住宅小区由于公共空间有限,停车难是小区内部的主要矛盾,要在有限的公共停车位上再设置充电桩矛盾将更加激化,建设难度大。因此可通过完善服务半径(900米)范围内的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缓解既有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问题。如立信停车场拟建设20个公共充电桩,将有效解决周边城东新村、嘉富中心、波斯曼、清泰公寓等住宅小区的充电需求;金山机关幼儿园西侧停车场拟建设36个公共充电桩,将有效解决周边金山新村东西南北区、金东小区、河东小区等住宅小区的充电需求。具体由市发改局根据《慈溪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要求,统筹市级有关部门、停车场产权单位或建设单位落实。
(三)退红空间和城市次干道路临时停车位试点充电桩建设
公共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桩服务半径无法覆盖,且无法在小区内部公共停车位设置充电桩的老旧小区,则考虑在小区退红位置和城市次干道路临时停车位试点充电设施建设。小区退红位置已设有公共停车位的老旧小区,可在退红位置公共停车位试点充电桩建设,具体由属地镇(街道)、市住建局、慈溪供电公司统筹决定,并提前告知全体业主;小区周边次干道路设有临时停车位的,也可在临停车位上试点充电桩建设,具体由属地镇(街道)、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慈溪供电公司统筹决定,并提前告知全体业主。
(四)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按需发展建设充电桩
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按需发展建设充电桩,一方面可以缓解单位职工的充电需求,另一方面还可以采用非工作时间段向社会开放的方式缓解周边居民的充电需求,具体由市发改局统筹推进。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