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24-178139
市住建局
主动公开
其他文件
县级政策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024-07-11
2024-07-09
面向社会
慈住建〔2024〕47号
有效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市安质服务站,各有关单位:
鉴于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时期,高温、短时强对流、台风等极端天气频发,对施工安全构成较大风险。为有效防控风险,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夏季高温、短时强对流和防汛防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动员部署
各建筑业企业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部,要充分认识到极端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为确保夏季施工安全,各建筑业企业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部需立即行动,全面部署并实施针对夏季高温、短时强对流和台风等极端天气的安全防范措施。
加强每日班前安全“晨会”教育交底和“四小”安全提醒。重点关注大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动火作业等高风险领域。开展风险源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及时排查和整改,持续保障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加强风险管控
(一)做好夏季高温防暑工作
各建筑业企业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施工现场防暑降温措施到位,防暑药品供应充足,高温和有限空间场所保持通风良好。市安质服务站要督促施工现场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避开高温时段高强度工作,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办法,在高温期间每天10:30 至15:00禁止露天高温作业。
(二)完善预案开展演练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的通知》(甬建函〔2024〕50号)要求,建立完善企业和工地两级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指挥体系专人负责,指令信息高效畅通。密切掌握气象动态,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实施开展高温施工和防汛防台应急演练,明确防台物资、防台装备、抢险人员和紧急避险场所。确保领导带班、应急队伍、应急措施和应急物资“四个到位”。
(三)强化应急处置工作
针对暴雨、强风等短时极端天气,加强紧急应对措施。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十不吊”规定,严禁六级风及以上吊装作业。台风防御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短时强对流天气防御和防汛防台及安全复工的通知》(甬建函〔2024〕48 号)文件要求,按照台风响应级别,分别落实设备检查加固、停止临时用电、人员有序转移等要求。
(四)加强管理严防火灾
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建筑业企业和工程项目部严格执行现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结合建设施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行动,落实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管理、动火审批、临时用电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重点防火区域的检查、整改,及时消除工地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严格纪律,加强值守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和报告制度,在台风暴雨期间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并督促施工企业根据灾害预警、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工期,遇到强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应急措施,以迅速有效的应急反应,确保我市夏季高温、台风和汛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