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421869759/2024-178347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日期:

2024-07-18

成文日期:

2024-07-1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18 08:56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黄杰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宗汉街道留用地指标历史欠账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为不断推进村发展留用地指标兑现工作,我市于2014年制定了《慈溪市进一步规范落实村发展留用地指标的实施办法》(慈党办〔2014〕70号),并按照分类处置原则,明确了不同时期产生村发展留用地指标核算的标准和货币安置价格。村(社区)可结合自身发展实际选择货币安置、回购安置、村(社区)自建等三种方式。

除中心城区三街道外,2003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征收的,按新增建设用地征收面积的5%计算,货币安置价格为5万元/亩;2007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期间征收的,按新增建设用地征收面积的8%计算,货币安置价格为20万元/亩,并按照供地方式、项目性质不同由市镇两级财政分别负责兑现。涉及中心城区更新改造板块、产业平台用地统一由更新改造板块、产业平台负责兑现。市财政局自2016年起,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村发展留用地历史欠账指标的货币兑现。截至目前,由市财政全额承担的历史欠账指标已全部完成货币兑现,累计下达货币安置资金1.04亿元,其中含宗汉街道725.48万元。

2014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村发展留用地指标按照谁用谁补的原则由用地单位负担,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供地时征缴统筹后及时下达到村。截至目前,累计下达货币安置资金2.25亿元,其中含宗汉街道5467.66万元。

关于您在建议里提到的2003年-2013年西潮塘板块中涉及宗汉街道五个村留用地指标,按照谁用谁补原则,需由相关更新改造板块、产业平台负责兑现。我局作为村发展留用地指标兑现的牵头协调部门,针对宗汉街道留用地指标历史欠账指标兑现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曾于2023年6月组织召开部门会议进行专题商议,并形成了相关兑现方案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在当前符合“两规”的发展空间不足的情况下,对不具备项目落地条件的村(社区)建议采用货币安置方式或回购安置方式;对确需选择村(社区)自建的,建议村(社区)选择符合两规、条件成熟的落地地块,并明确项目类型,完善立项、选址和预审等前期工作,在前期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给予指标保障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关于您在建议中提到到的“在西潮塘板块规划落实50亩—60亩左右土地,五村联合集体自主开发”这条建议,我局将着力做好牵头协调工作,联合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职能单位以及相关产业平台,对项目开发开展可行性论证,合力推进宗汉街道留用地指标历史欠账问题顺利解决。

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并通过镇村共同努力,宗汉街道留用地指标历史欠账一定会得到解决,村级集体经济也会进一步发展壮大。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9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宗汉街道办事处,宗汉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戎双颖

联系电话:63976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