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421869759/2024-178353
市农业农村局
主动公开
人大代表建议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2024-07-18
2024-07-18
面向社会
俞建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我市始终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通过创新举措、强化帮扶及精准施策,近年来村级集体经济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升。2023年全市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13.72亿元,村均415.76万元,经营性收入达到7.21亿元,村均218.48万元,集体经济总收入100万元以上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实现了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下行政村清零,经营性收入100万元以上行政村达到62.59%,圆满完成了省、宁波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一是关于加强党建引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问题。一是强化考核。市委新一轮发展壮大集体集体经济政策中,市里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市对镇(街道)目标管理考核和乡村振兴专项考核,纳入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镇(街道)、部门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并提高考核权重。对开展工作措施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任务未完成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予提拔使用。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纳入镇(街)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重要内容。二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我市在2019年制定了《慈溪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管理指导意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另外,对农户实施普惠授信,累计完成农户授信21.12万户,授信总额194.26 亿元,实现农户授信服务全覆盖。
二是关于创新发展方式,提高村级集体经济质量效益问题。一是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市自然规划局将根据上级部署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同时深入挖掘符合入市条件且具有地域特色文化元素的地块。二是部门协作共促集体经济发展。召开由市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参加的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分析协调会2次,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到目前已完成逍林镇破山村等1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下达补助资金2774.45万元。三是加大扶持力度。制定出台新一轮《关于高质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及操作细则,在2022年和2023年分别完成总收入100以上和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全覆盖的基础上,到2025年,力争所有村年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150万元以上,年经营性收入80万元以上的村力争达到70%以上。
三是关于完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人才政策问题。2023年,我市制定出台《慈溪市村级党组织“补短提质”十条举措》《慈溪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组织开展村社组织换届“回头看”,调整优化部分村级班子。下步,我们将着眼明年村级组织换届,抓紧启动换届前集中调研,市镇两级联动逐村开展分析研判,并持续深化村社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城乡社工一体统筹等重点工作,不断加强村级骨干队伍日常管理,真正以班子强牵引全域优。
下步,我们将就如何加强考核、培育村级经营人才、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等改进措施市级相关部门联系,从加大政策扶持、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进一步予以优化。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0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崇寿镇人大主席团或人大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胡利强
联系电话:63976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