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10C/2024-178525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日期:

2024-07-21

成文日期:

2024-07-2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答复

王剑光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慈溪市校园食堂配送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对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学校食堂规范管理和食品营养安全关系到学生健康成长,一直以来,市教育局始终把对学校食堂和食材集中配送企业的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的职责任务,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行政监管与技术监督相结合,努力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完善食堂管理体系,夯实主体责任。市教育局成立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由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教育局负责计财、安全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包括计财、安全、基教、职成教、学前教育、督导等科室长和市教育服务和电化教育中心负责人。各学校成立食堂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实施以“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为主要内容的食堂“五常法”管理,不断提高食堂规范化运作水平。加强学校食堂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设,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建立跨部门协同管理机制,会同市场监管、公安、卫健、消防等职能部门,建立协同管理机制,落实各部门监管职责。

严格执行《宁波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试行)》,落实学校食堂公开招标、统一采购、食品溯源、验收管理等相关规定,建立退出机制和替补机制,对供应商实施合同管理和动态考核。先后出台《慈溪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慈溪市中小学食堂食品原材料招标采购及配送管理办法》《慈溪市校园食材集中配送企业操作指引》,对集中配送企业的资质、仓储条件、台账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监测、采购品种、订单受理、食材验收、运输配送环境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规定。建立定期培训机制,对配送企业进行专项培训。

二是推进数字化闭环追溯,强化智慧管理。大力推进“浙食链”数字化追溯系统应用,用好数字化赋能手段,以“浙食链”为依托,打通从集中配送企业到学校食堂的数字壁垒,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学校食堂“浙食链”系统应用的通知》,明确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要求,建立“阳光快检室”,强化“浙食链”上链应用,要求全市学校食堂推进“浙食链”系统应用工作,实现学校食堂“浙食链”系统全面规范使用,搭建从集中配送企业到学校食堂的“浙食链”数字化高速公路,确保食品安全全链条闭环管理。

自行开发并试行学校食堂智慧管理平台,建立完整的食材采购数字监管流程,切实提升校园餐饮管理服务水平,做到流程管理智能化,监管链路闭环化,财务结算规范化,食材询价数据化,食堂管理透明化。

三是构建部门协同机制,加强常态监管。严格执行“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原则,每学期期初及期末,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学校食堂原材料配送机构进行全覆盖大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整改,形成部门协同共治良好局面。同时,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其交易高峰期对集中配送企业实际运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一季度一次,检查情况作为监督执法依据对集中配送企业实施动态考核。对风险程度较高的15类重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确保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质量,从源头上做好食品安全防控,强化风险监测,严守校园食品安全底线。2022年,共计抽检产品74批次,2023年,抽检55批次,抽检合格率均达到100%。

四是建立培训约谈机制,推进长效治理。每年定期开展校园食材配送企业集体约谈及业务培训,做好集中配送企业常态化业务培训指导,通过对校园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相关管理制度和相关业务的学习,督促指导各配送企业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坚决把控好食材质量,自觉做好规范经营和优质的配送服务,并要求所有配送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下步工作

校园食品安全是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具有良好的前瞻性和探索价值,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强相关工作:

一是明确细化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细化学校食堂及集中配送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和具体职责任务,细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和具体要求,细化学校食堂及集中配送企业在履行责任方面的具体措施和培训、考核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督促学校食堂及集中配送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提高企业准入门槛。利用新一轮招标契机,对配送企业的配送场所面积,配送车辆数量,冷藏冷冻设施,快速检测设备,人员配备数量、信息化管理等项目提高准入标准,引导企业提高现代化治理水平。加强市外企业本地化运营管理,避免出现转包行为。

三是建设数字化管理平台。积极建设市域“学校阳光食堂管理平台”,将食材采购、企业配送、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统一纳入平台管理。全面推广“阳光配送企业”建设,积极推动配送企业在现有的视频监控、物联设备基础上,进一步运用AI抓拍、物联感知、大数据分析技术,自动监测设备异常关闭、关键风险点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等技术手段,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管理水平,通过三年时间,打造一批阳光透明、家长放心的学校食材集中配送企业。

四是探索新型定价机制。完善价格采集机制,探索实行政府、学校采价组、配送企业三方共同参与的食材基准价定价机制,肉食类、鲜蔬类、水产类、蛋禽类等产品在基准价的基础上,采用不同的下浮率进行结算。通过科学定价机制,进一步加强配送食材价格管控,提升食材质量。

五是健全退出机制。学校成立配送企业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本校实际,建立与采购价格、食材质量及与信用记录挂钩的考核机制,对供应商进行动态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配送资格。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存在食品安全不良记录、供应食材质量问题、违反合同条款、师生评价差的企业,将其列入“黑名单”,取消其配送资格,并禁止参加下一轮招标活动。

六是强化各部门协作。加强与市场监管、卫健、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共同制定监管计划和措施,确保食材配送企业的规范运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监管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及时通报食材配送企业的相关情况,包括违规行为、食品安全事件等。定期组织跨部门的联合检查,对食材配送企业的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食品安全标准得到严格执行。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食材配送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同时,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倡导家长、媒体及社会公众参与到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中来,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您能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指导。

慈溪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7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庄耀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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