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10C/2024-178534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日期:

2024-07-21

成文日期:

2024-07-2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81号提案的答复

吴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我市普惠性幼儿园保育员薪酬待遇的建议”收悉,经商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学前教育“两条例”精神,出台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办法》,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关于保育员队伍建设,我市提出并落实了如下举措:一是明确保育员待遇标准。出台《慈溪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修订稿)》,将“依法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证所有员工工资不低于本地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条件,并要求各幼儿园按《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3版)规定,确保一级幼儿园保育员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二级幼儿园保育员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1倍、三级幼儿园保育员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建立待遇发放保障机制。《慈溪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严格依法与幼儿园教职工签订合同,保障教职工各类待遇等权益”作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享受慈溪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补助的前置条件,保育员工资发放情况纳入等级评定(复查)、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常态化督查等多项评估范围 。三是建立保育员培训机制。结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精神,市妇保医院每年分春季和秋季两次对新上岗保育员进行岗前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并对考试合格者授予托幼机构保育员上岗证,持上岗证的保育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训;市卫健局从2023年起每年组织保育员技能大赛,市教育局积极配合并组织幼儿园参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宁波市保育员技能大赛,获得团体优秀和个人奖项若干;同时,市教育局每年组织全市幼儿园卫生保健现场会,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提高保育员实践能力。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收您提出的建议,根据即将发布的《学前教育法》及新修订的《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调整保育员待遇标准;在常态化督查、等级幼儿园复查、幼儿园督导评估等检查环节中重视对保育员待遇保障情况的检查,确保各幼儿园按时足额发放保育员待遇;加强与卫健部门的沟通合作,完善保育员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1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段丹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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