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0XM/2024-178645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主动公开
其他公告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2024-07-24
2024-07-24
面向社会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山镇公共资源交易和审批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
序号 | 权利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受遗赠人) |
1 | 陈颂军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龙山镇新联村 | 浙(2023)慈溪市不动产权第0098921号 | 周朝丽 |
登记机构: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