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299/2024-178786
市发改局
主动公开
其他文件
县级政策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2024-07-29
2024-07-29
面向社会
慈发改价〔2024〕4号
有效
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各镇给水站、有关镇自来水厂: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城镇供水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48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明确我市特种用水价格执行范围为:洗车、高尔夫球场、桑拿、水疗、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企业用水。
此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执行,之前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