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299/2024-178786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发布日期:

2024-07-29

成文日期:

2024-07-2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发改价〔2024〕4号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特种用水价格执行范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9 15:45 信息来源:办公室

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各镇给水站、有关镇自来水厂: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城镇供水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48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明确我市特种用水价格执行范围为:洗车、高尔夫球场、桑拿、水疗、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企业用水。

此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执行,之前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9日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特种用水价格执行范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