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98XR/2024-178840
市审计局
主动公开
审计公开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2024-07-30
2024-07-30
面向社会
2023年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围绕财政管理、高质量发展、重大民生、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资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等方面开展审计监督,在推动政策落实、科创提级、惠企为民、乡村振兴、共富共美、风险防范等方面精准发力。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共组织完成审计项目24项,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115008.71万元,违规金额418.46万元,促进拨付到位或挽回损失金额1374.85万元。共移送问题线索27件,其中移送纪委监委22件、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5件,1人被党内警告处分、6人被诫勉或批评教育。共报送审计专报29篇,审计报告、审计专报等获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28篇次。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度我市财经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及后续预算调整方案,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兜牢“三保”底线,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聚焦发展主线,财政资金扶持进一步深化。创新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聚焦“大三农、大智造、大商贸、大文旅”政策,统筹优化产业扶持资金。2023年兑现惠企资金11.95亿元;安排29.97亿元保障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安排0.86亿元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助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统筹资源调配,民生领域投入进一步加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支出139.32亿元,增长2.5%;加快“钱随人走”制度改革,完善普惠型托育机构、养老机构,统筹财力保障“七优享”工程和35项民生实事,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深化财政改革,财政资金绩效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全年编入绩效评价计划项目105个,涉及财政资金17.48亿元;加强市镇两级预算管理,实现“乡债县管”;搭建国有资产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对全市资产的整合归集。
紧盯问题整改,审计“下半篇文章”质效进一步提升。针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其他审计报告反映问题中未整改到位的事项,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截至今年6月底,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0个未整改到位事项中,4个已整改,6个有不同程度的整改进展,累计新收回资金119.97万元,推动出台制度1项。根据市政府部署,市府办、市审计局对2023年度审计整改“回头看”整改事项清单中的以前年度部分整改问题开展了专题整改督促,截至今年6月底,以前年度遗留下来未整改到位的1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市领导批示要求整改问题按期完成率100%;审计整改一体化系统办结销号率100%。紧盯“七张问题清单”重大审计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根据“七张问题清单”工作现有最新公布结果,截至2023年底,我市重大审计问题清单管控力指数排名全省第18位、宁波市并列第2位。
一、强化财政管理和促进财政资源统筹增效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今年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82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94.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224.32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59亿元,转移性支出49.3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38亿元,支出合计224.32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84.28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32.0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116.37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5.33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9.8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3亿元,支出合计116.37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仅有转移性收入15万元,支出合计15万元。全市社保基金收入合计27.21亿元,支出合计31.95亿元,滚存结余6.82亿元。
1.财政预决算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市财政局2023年未向慈溪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一级国有企业收缴国有资本收益,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元。二是58个预算项目的62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分配下达。三是150个储备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
2.财政资金未充分统筹。一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截至2023年底有历年收款6488.33万元未及时做好财务收入确认。二是4个临时性机构,已无资金使用需求,截至2023年底有沉淀资金1694.82万元。三是1家单位截至2024年4月底有42个可清理的拆迁项目结余资金合计3516.36万元未及时清理。
3.非税收入管理不够到位。镇(街道)部分非税收入尚未纳入市级财政统一管理,经抽查2023年度我市4个街道共有利息、房租收入等1355.37万元未上缴市财政。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存在管理漏洞。行业主管部门对于书面催缴后未缴纳配套费的建设单位和个人,无进一步制约措施。6个已完工项目未缴纳配套费,少征收169.47万元;1个卫生类项目未享受免征政策,多征收11.82万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109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2023年由本级财力保障的109个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50%,合计指标结余13139.33万元。
2.预算执行不够规范。一是5家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存在费用标准未约定、履约考核未落实、支付金额超合同等情况,涉及金额654.86万元。二是1家单位2022年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党报党刊征订费10.97万元。三是2家单位向生育职工发放生育津贴的同时,多发放工资奖金合计2.29万元。
3.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佳。一是2家单位1409.29万元结余资金沉淀。二是2个农业信息系统项目均于2022年12月通过验收,合同金额分别为160万元、29.2万元,但因前期可行性论证不足,部分功能模块未能实现预期效果。
(三)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1.预算安排不够合理。1个镇未安排2022年度农业政策扶持资金预算,直接在下属农业服务总公司账面列支160.95万元。1个街道4个预算项目2022年执行率低于30%。
2.财务基础管理不够严谨。1个镇内部各账套往来款科目账账不符。1个街道重复补助村级卫生室创建经费12万元,多发生育津贴0.93万元。
3.采购管理不够规范。1个镇1项35万元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拆分规避招标,并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14.6万元;2022年3次购买固定资产合计17.63万元,均未经采购验收。
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计情况
(一)经济稳进提质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1.部分扶持政策兑现审核不严谨。1个部门经济扶持政策兑现过程存在无经办人员签字、未形成书面工作底稿、复核未书面留痕、业务资料未归档等情况,扶持政策兑现审核把关不严。1个部门境内参展展位费14.04万元补助申报票据与相关规定不符。1个街道兑现经济扶持政策过程中,未核实16家企业年度节能降耗目标未完成情况,导致多兑现奖励资金78.43万元。
2.2项扶持奖励缺乏具体补助办法。2022年,1个镇2次在未制定政策的情况下,直接以一事一议形式给予企业奖励,涉及279.38万元。1个街道2021年、2022年《关于进一步加快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均明确企业消费扶贫工程奖补办法另行制定,但始终未出台相应办法,以会议讨论决定的形式兑现1家企业奖励6万元。
3.2个工业投资项目履约执行不到位。1个项目实际产业与约定不符;1个项目少收履约保证金80万元。
(二)科技资金审计情况。
1.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不到位。一是政策制度建设不完善,《慈溪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2019—2021)》到期后未出台新的指导意见;各综合体因非独立法人,依托其他单位运行,但未明确依托单位列支综合体补助资金标准。二是2个综合体扶持资金426.91万元结存未使用。三是日常考核管理不到位,存在考评指标与综合体建设主要目标任务关联较差、考核办法年底才出台等问题。 2.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不完善。一是对慈溪医工所绩效评价工作不到位,存在绩效评价标准不清晰、评价结果未运用、对未达标指标无跟进措施等问题。二是2个高校合作项目缺少绩效评价机制,无法掌握合作协议约定的项目开展情况和绩效情况,涉及金额370.61万元。
三、围绕重大民生改善审计情况
(一)涉农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1.农业企业技改项目政策制定欠科学。1个部门农业企业技改项目政策中,“先进设备”补助项目未明确具体标准和要求,存在将企业常规设备纳入补助范围的情况,涉及金额3.44万元;政策规定实施主体按批复文件在立项当年组织建设并完成,但未明确建设期限内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具体认定要求,对个别合同签订或支付时间早于立项时间的设备款也予以补助,涉及金额19.2万元。
2.2项涉农政策补助审核不严格。1个部门向11名不符合“专职从事农业生产或农产品营销工作”的申报对象拨付农业生产领域大学生创业补助合计44万元;美丽乡村建设奖补仅根据镇(街道)签署审核的资料拨付补助资金,对项目是否符合培育方向缺少审核把关。
3.部分涉农资金补助不合理。2020年至2022年,1个部门向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但已完工的1个农村文化礼堂拨付涉农补助75万元。2020年至2023年,2个部门向1个村的厕所项目拨付涉农补助合计56.45万元,补助金额超实际改造金额5.47万元。
(二)民生实事项目审计情况。
1.10个下达任务未按期完成。1个部门2021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的12个典范村培育任务有5个未如期完成;1个镇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小埠头溪坑治理项目未按计划及时完成;1个街道2021年、2022年应实施并完成的污水纳管及收集支线工程中,有4个区域工程未实施或未按时完成。
2.4个项目后续监管不到位。3家单位“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置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检测项目”、垃圾分类亭点位摄像头监控以及“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工作,均存在后续监管不到位情况。
(三)城乡环境卫生事务管理审计情况。
1.考核监管不完善。1个街道2021年至2023年均未按生活垃圾装运合同约定开展考核管理。1个街道截至2023年8月底尚未制定规范环卫所工作的考核制度;未按《慈溪市“清洁田园”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对田园垃圾清运、集中处理等情况开展完整考核并保存台账资料。
2.收费管理有漏洞。1个街道对有偿服务收费类别、标准、方式等未形成具体管理办法;1个街道由环卫所自行决定收费范围及价格标准;抽查的2个街道“小区生活垃圾以桶换桶”收费标准差异较大。
3.内控管理不到位。1街道4座垃圾中转站外来装运车辆许可牌申领无审批手续,无分配标准和数量管控;1个街道“清洁田园”保洁项目合同未明确实施人数和单价,直接将上级补助资金作为合同总价;1个街道农贸市场向1家企业购买保洁服务未取得增值税发票,2020年至2022年以保洁人员工资单为依据支付费用87.11万元。
四、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1.重大资产有经营亏损风险。一是外部受电商冲击、疫情影响,内部增收节支不够有力,1家集团公司2个市场中9.32万平方米店铺、仓库闲置。二是1家国有企业租用174套公寓作为人才公寓出租,出现亏损。
2.服务采购管理不够规范。1家集团公司的1个市场物业服务费用履约管理薄弱,存在未掌握物业人员出勤情况、人数未按招投标文件要求配置、零星工程维修未按实结算等问题。
3.内部管理较薄弱。1家集团公司存在重要事项交接和合同管理不到位、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等问题;内审工作较为薄弱,未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未配备专职内审人员,2022年至2023年,内审数量少、覆盖面窄,报告问题局限于程序规范方面,质量不高。
(二)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1.3个镇(街道)资产基础管理不扎实。2个镇(街道)资产管理不完善,存在未出台资产管理制度、资产报废程序倒置、资产账实不符等情况。1个街道2020年至2022年采购的546.1万元设备未作固定资产核算,也未录入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系统。
2.2家单位资产出租管理不到位。1个部门与2家银行的无偿使用场地协议已分别于2017年7月和2020年3月到期,但截至2023年9月底,未续签协议,2家银行仍然无偿使用。1个镇土地租赁存在未签订承包协议、承包合同到期后未重新发包仍由原承包方继续使用、应收未收承包费等问题。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1.10处永久基本农田和1处河道被侵占。1个街道10处基本农田,涉及面积13.43亩,被违法破坏占用;213.3平方米河段被村民填筑建房。
2.2处土地使用管理不到位。1个街道1处3.82亩土地未供先用,建有停车场;1处10亩土地未经公开招租程序,出租给1家企业种植绿化或农作物,实际部分已被改造为停车场。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37个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
13个项目存在部分内容未施工、工程量多计、未考虑主材残值等问题;24个农村生活污水纳管工程存在未按设计图施工、未做闭水试验等问题。
(二)3个项目履约管理不到位。
1个安置房项目未按约定配置关键岗位人员;1个镇的精品线路绿化改造提升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在结算时按实调整,直接以暂定工程量结算;1家单位停车场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收取逾期违约金。
(三)27个项目变更管理不规范。
一是1项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增加2项属于批复范围外的变更内容,涉及金额33.03万元;二是1项农村生活污水纳管治理工程变更增加金额49万元,未出具工程变更联系单;三是17个项目工程变更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四是16个项目变更联系单签证内容不全。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一般公共预算和其他三本预算的统筹衔接,提升预算收支完整性,盘活存量资金资产,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推进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严格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持续推进政府过“紧日子”纪律要求,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进一步落实资金资产管理责任。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促进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充分释放财政支出效能。
(二)推动财政政策加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切实推进各级党委政府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各项要求,高标准落实扶持奖励兑现、中小企业发展、重大项目提速增效等助企纾困和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加强对科技创新平台、科技资金、科技项目的有效管理,完善考核监督体系,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加强对各项扶持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评估问效,确保财政资金更好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三)聚焦民生持续改善,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加强民生领域政策研究,不断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促进部门间相互协作,提升政策兑现审核能力。聚焦民生实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严格把控民生实事工程建设进度,压实民生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与监督责任。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严格落实基本农田和水资源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环卫管理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优化国有企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国有企业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加强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及招商引资管理,充分论证,谨慎决策,严密把控,压实企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国有资产资金安全。提高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大内审监督力度,妥善处理好发展与安全关系,促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