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777114Y/2024-177782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发布日期:

2024-07-04

成文日期:

2024-06-2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7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04 17:40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陈运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文化人才参照高层次人才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人才引领战略,健全人才引育留用综合政策体系。文化人才是我市重点引进培育的人才队伍之一。围绕文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文化人才引进。加大力度抓好文化领域人才队伍的引进工作,将文化人才项目作为宁波市甬江人才工程等上级重大人才专项申报重点,对入选人才计划的文化人才(团队)给予创业创新项目资助、购房补贴、安家补助等政策扶持,多年来已引进一批在文化领域创新创业的高端人才(团队),累计入选宁波甬江人才工程文化领域人才项目5个,涉及青瓷瓯乐、青瓷文化、动漫创作等领域,共计可获宁波、慈溪两级项目资助资金650万元。同时,落实好基础人才购房补贴、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硕博士生活补助、高层次人才安家和购房补助等一揽子政策,着力吸引新闻出版、文旅文创以及青瓷瓯乐、青瓷文化、非遗文保等各类文化人才来慈溪就业创业,为我市文化发展储备专业人才。

二、注重文化人才培养。出台并实施《慈溪市上林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大力吸纳文化领域人才加强培养。在刚刚结束的上一轮上林人才培养队伍中,新闻媒体、青瓷瓯越、青瓷陶艺、非遗文保等文化领域的人才有11人,其中4人列入第一层次培养人选,7人列入第二层次培养人选。对于列入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的培养人员,每年落实培养津贴、学术休假、高级研修班等培养措施;对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的人才,优先推荐到上级人才培养工程,优先推荐申报特优人才、领军人才等专家荣誉评选,入选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万元的宁波市本土人才培养升级奖励;同时鼓励人才所在市级主管部门和单位加大对培养人员资助激励力度,根据能力水平、业绩贡献等在待遇、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三、落实文化人才政策保障。目前,文化领域相关高层次人才已列入宁波人才分类目录,可按相关政策享受对应层级的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购房补贴或本土人才升级奖励等政策。例如,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等可认定为特优人才,中宣部“宣传思想青年文化英才”入选者、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长江韬奋奖获得者、国家非遗传承人等文化人才可认定为领军人才,浙江省“宣传思想青年文化英才”、音乐金钟奖、书法兰亭奖金奖、摄影金像奖、浙江省非遗传承人等等相应层次的文化人才可认定为拔尖人才,宁波市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人才、宁波市非遗传承人等文化人才可认定为高级人才。新引进的上述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100万元的安家补助和最高60万元的购房补助,已在甬就业创业的人才培养升级为特优人才、领军人才,可分别享受50万元、10万元的升级奖励。对于新引进的基础文化人才,还有基础人才购房补贴、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硕博士生活补助等一揽子政策予以保障。同时,近年来也在持续推进宁波人才之家(慈溪)主阵地建设,着力打造一体化线上线下人才服务平台,精准解决好包括文化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子女入学、户口迁移等人才“高频需求”“关键小事”。

下一步,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优化落实宁波、慈溪两级人才政策,全力保障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硕博士生活补助等一批高含金量人才政策的全面落实,提升子女入学等人才“高频需求”“关键小事”供给能力,营造我市良好的人才引育氛围。二是做好市级相关部门的参谋,支持市级相关部门制订出台文化领域人才引进培养相关政策,切实提升对文化人才的吸引力。三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建言献策,争取将更多文化领域各层级奖项荣誉纳入分类目录条目,将更多优秀文化人才纳入宁波市高层次人才范围。四是继续加大上林人才培养工程对文化人才的遴选和培养力度,落实好上林人才培养工程对培养人员的津补贴、学术休养、研修培训等培养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