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26G/2024-177728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发布日期:

2024-07-04

成文日期:

2024-06-2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04 11:39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海丹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镇医疗机构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创新管理机制方面:我市高度重视卫生事业发展,将基层卫生院的建设纳入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方面。

市财政局近年来不断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全市医疗机构政府投入补助政策的意见》(慈政发〔2013〕87号),对经常性经费补助,市级公立医院由市财政投入为主,镇(中心)级公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由镇(街道)财政投入为主。对项目经费补助,按照确定的投资体制由市、镇(街道)财政按比例分级负担。

基层卫生院的管理和财政拨付方式以医疗集团为单位,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基本药物补助资金10000万元,并按照上级要求足额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2024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2688万元,全额用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经费的补助。另外,对卫生指令性工作,按各基层卫生院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由市政府牵头与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等签订定向委培农村社区医生协议,市财政按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以政府助学方式补助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经费376万元,用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经费及派出单位规培人员补助经费,做好医学人才的储备工作。

此外,2024年市财政继续安排专项经费300万元,医共体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补助工作,用于保障基层服务能力提升所需新增CT、B超等检查检验设备和手术器械设备、联合病房建设设施等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及适宜技术推广,医疗信息互通互用平台建设等工作。安排预算资金1500万元,用于医疗设备购置补助,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硬件设备条件。

我局也充分考虑卫生行业的岗位特殊性和工作劳动强度,建立起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特别是对基层医务人员更是予以政策倾斜。根据现行工资政策,从2006年以来,新录用在乡镇的事业编制人员可享受高定一级薪级工资;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可享受浮动薪级工资、浮动的一级薪级工资满8年后可转固定,再予浮动一级薪级的工资政策;以及从2015年1月起,实行了农村医疗卫生单位每个月200元的乡镇工作补贴,从最根本处让基层工作人员实实在在得实惠。同时,因为工资基数稍高于市级医院,其五险一金等标准也随之提升。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现行绩效工资制度,一方面落实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机制,另一方面将不断探索更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

从2022年开始,我局提速增配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并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针对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紧张情况,在定向培养临床专业医生的基础上,大幅提高医务人员招录数。实招事业编制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2022年70人,2023年51人,均较2021年的44人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2022年招录硕士研究生2人,实现研究生零的突破。2023年又招录硕士研究生5人。2024年前两次招聘已确定拟录用6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人),第三次招聘共推出指标16名,预计今年实招事业编制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将超过70人。

我局从2013年开始委托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等高校定向培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毕业后从事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到目前已有六届共计98名毕业生招录到各乡镇卫生院,其中完成三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64人,可根据替换退出机制对高龄村医进行有序替换。这批定向培养的农村社区医生受过医学本科高等教育,并接受了历时三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整体素质较高,将推动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的提升,为农村居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充分发挥市政府“医学助学金”政策红利,每年签约高考成绩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以上的医学类紧缺专业慈溪户籍学生100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65人,儿科学、医学影像学、眼科学、精神医学、麻醉学各5人,预防医学专业10人。对于签订医学助学协议的高中毕业生,根据学制年限由市财政按每人每年15000元的标准以政府助学方式补助,其中:40%在回慈工作签订聘用合同后一次性发放,60%在工作5年内逐年平均发放。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慈溪籍应届高中毕业生选择医学相关专业、完成学业后回慈工作,为包括乡镇卫生院在内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补充紧缺急需人才。

二、在深化配套改革方面: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2〕25号),我们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特别是医养结合类养老项目的建设运营,前期已完成全市各养老机构、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结对医疗机构、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上门开展医疗保健、健康体检、中医养生等服务。今年我们计划完成龙山镇原范市卫生院改建为养老院项目,布局长河镇方太项目。同时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承接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鼓励、指导10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加快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目前已建成康养联合体16家,到年底实现养老机构内康养联合体建设全覆盖。配合提升医疗机构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支持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向养老机构、居家老年人提供安宁疗护、延续护理、康复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推动建立“医—护—康—养”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实施一体化托管模式。村卫生室在实行“两独、三制、四有、五统一”的原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以下简称“原模式”)基础上,试点推进村委会委托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一体化托管”)。村委会可以选择无乡村医生执业、乡村医生自愿退出等条件成熟的规划内村卫生室试点一体化托管模式,与镇卫生院签订委托协议书,在一体化托管期间,村卫生室的法定代表人可由镇卫生院院长担任,主要负责人由镇卫生院派驻的医务人员担任。

一体化托管的村卫生室在管理和运行上与镇卫生院实行完全一体化,实现人员、药械、财务统一管理,标识标牌统一设置,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一体化托管村卫生室要做到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

对一体化托管村卫生室的财政补助政策仍按《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全市医疗机构政府投入补助政策的意见》(慈政发〔2013〕87号)、《慈溪市创新实施村卫生室服务功能提升发展工作方案》(慈党办〔2019〕115 号)中的涉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相关条款执行,由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核算,按照多劳多得原则,科学制定绩效奖励方案,进行绩效考核。给予一体化托管村卫生室绩效激励,镇卫生院在编职工派驻到一体化托管村卫生室工作,其绩效额度可在镇卫生院人均绩效额度基础上增加2万元,增加部分不纳入卫生院绩效总额;按照“多劳多得”原则,探索创新编外用工绩效激励机制。

一体化托管村卫生室规范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配备和使用的药品统一由镇卫生院通过省招标采购平台采购和配送,建立药品购销明细账,做到账物相符。鼓励使用国家集采药品。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补偿政策。

三、完善职称评审:我局通过医共体改革,各乡镇卫生院作为集团分院,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可按不高于集团总院等级对应标准核定,同时2021年新一轮基层医疗机构编制增加,高级职称岗位数量有了一定程度的增加,增强了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工作积极性。近期,省卫生健康委正会同省人力社保厅研究起草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文件,我们将按照最新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基层评价标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做科研论文硬性要求,重点评价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四、加大药品投入:对6类慢性病用药在全市公立医院实现同化学名、同剂型、同产地、同规格的全匹配,慢病患者可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市级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内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取同一品质的慢性病治疗药物。结合“4+7”药品扩围实施工作,计划在试点镇(街道)对25个品种药物中涉及两慢病药物试行免除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费用。

五、强化医保政策:我市实施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医共体门诊按人头包干付费、住院按DRGs点数法付费方式,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分担”责任共担机制,医共体当年度医保基金统算按80%比例自留或自负。另根据医保年度考核评估相关规定,考评结果与医保年度付费决算挂钩,建立激励惩戒机制。考核等级为AAA级、AA级、A级的,结余分享或超支补助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3个百分点、1个百分点;考核等级为B级、C级的,结余分享或超支补助比例分别下降3个百分点、5个百分点;考核等级为D级的,结余不予分享,超支不予补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0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医保局、市财政局,附海镇人大主席团。

联 系 人:冯 迪

联系电话:63829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