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慈召开

发布日期:2024-07-05 10:18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昨天,全省检察机关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讲话,宁波市委常委、慈溪市委书记林坚致辞。宁波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小华和全省各地检察院代表参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焉军主持会议。会上发布了“枫桥式检察室”统一标识设置规范。

林贻影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最高检、省委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枫桥式检察室”建设。一要巩固认识、强化担当,切实增强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牢牢把握现有检察室这一“基本盘”,牢牢把握传统乡镇(街道)检察室这一“提升面”,牢牢把握“枫桥式”这一“动力源”,让检察室真正有“生命力”。二要立足职能、把握方向,推进“枫桥式检察室”建设走深走实。聚焦检察机关主责主业,进一步激活现有检察室,确保基层检察室实质化运行,在干“检察事”中更好体现“枫桥式”。三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为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全局意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保障,扎实推进基层检察室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发展。

林坚代表市四套班子向参会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在简要介绍了慈溪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后,他说,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效能治理,慈溪作为经济大市、人口大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慈溪和法治慈溪。近年来,慈溪检察机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与推动者。林坚表示,我市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好周巷检察室作为全省首批“枫桥式检察室”的示范作用,深入推动检察法治服务向基层末端延伸,努力提高平安慈溪、法治慈溪水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全省提供更多基层探索实践。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宁波市人民检察院、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周巷检察室、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枫桥检察室在会上交流发言。会前,与会人员还参观了周巷检察室,并交流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