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421869759/2024-179755

发布机构: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日期:

2024-08-28

成文日期:

2024-08-2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送达公告(慈农送告〔2024〕1号)

发布日期:2024-08-28 15:57 信息来源:办公室

谢大永:

本机关于2024年8月5日依法对你作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慈农执催〔2024〕1号),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容为:

本机关于2024年1月31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慈农<畜禽屠宰>罚决字〔2023〕第000081号),并已依法送达。现履行期限届满,你尚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并缴纳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产生的加处罚款,两者合计人民币70000元。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韩周佳、余宏辉   联系电话:0574-63976750

联系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明州路818号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