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0XM/2024-179761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规划编制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发布日期:

2024-08-28

成文日期:

2024-08-2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鸣鹤-上林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批后公布

发布日期:2024-08-28 17:25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鸣鹤—上林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林业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现将批准规划进行公布。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风景名胜区范围东起掌起镇界;外杜湖塘堤和鸣鹤古镇保护范围北界;南达余姚市界:西至上林湖窑址保护区西界;北至东横河、观海卫镇界、白洋湖北岸,总面积50.89平方公里,其中,核心景区面积10.59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二、风景名胜区性质

风景名胜区性质为:以秀山绿水的山水生态环境为基底,以“秘瓷海丝遗址、国药商帮古镇”为典型景观特征,集文化传承、生态保育、观光游憩、研学教育、健康养生等多功能于一体,具有世界级文化遗产品质的文化引领型省级风景名胜区。

三、资源分级保护

基于风景区的资源价值和等级,将风景区划分为三级保护区,并提出相应保护规定。

一级保护区(即核心景区且含特别保存区,属严格禁止建设范围)、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三级保护区(控制建设范围),

一级保护区(即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包括《慈溪市观海卫镇(鸣)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2-2035年)》的0.132平方公里古镇核心保护范围、《上林湖越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08-2025年)》中的3.163平方公里上林湖窑址重点保护区以及9.18平方公里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

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以及《上林湖越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08-2025年)》中的一般保护区(包括白洋湖片的碗窑山、石马弄遗址保护区,里杜湖片的里杜湖遗址保护区)。

三级保护区即在风景区范围以内,除一、二级保护区范围以外的区域。

四、风景游赏规划

提出“瓷商源地、江南秘境”的展示利用主题。构建“一带两心、一环五区”的风景游赏结构。其中“五区”即上林湖越窑青瓷景区、鸣鹤古镇景区、五磊山景区、栲栳山景区、白洋景区五个景区。

五、旅游服务设施

规划游客综合服务基地2处(即旅游服务设施集中区域)以及旅游镇1个、旅游村4个、旅游点10个、服务部9个。

六、居民点社会调控

规划以”景村共荣、保景富民“为目标,将风景区内的居民点分为疏解型、控制型发展型三类进行调控。同时,规划加强居民点经济发展引导,涉及村庄分为综合旅游型村庄、文旅型村庄、农旅融合型村庄三类引导。

七、国土空间规划用地调控

规划以“底线刚性控制、发展弹性引导”为原则,对土地利用进行规划调控,主要包括

(1)适当安排增加风景游赏用地(不涉及林地等用地的物理性质改变);

(2)保护风景游赏用地、林地、水源地和耕地;

(3)适当保留较为集聚的居民社会用地,以严格控制居民点建设用地总量和边界为管控手段。

(4)增强土地用途弹性,在风景区用地分类基础上增设兼容性用地。

八、详细规划单元

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划定风景区作为特地功能单元。根据《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标准》(GB/T51294-2018)基本规定,在风景区特地功能单元内重点对3处集中建设活动的区域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包括:鸣鹤古镇景区详细规划编制单元,面积324.92公顷;上林湖越窑青瓷景区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重要区域详细规划编制单元面积295.45公顷;白洋景区详规编制单元,面积714.42公顷。

九、近期规划实施

近期实施项目主要包括景点建设、旅游服务基地建设、旅游道路设施、村庄整治改造、生态修复/景观提升、基础设施配套、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编制传导等8个方面63个大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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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保护规划图2.jpg风景游赏结构图3.jpg土地利用规划图4.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