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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法治宁波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宁波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镇域法治建设水平。
一、主要举措及重要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统一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任副组长、相关办线负责人及各行政村书记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镇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全镇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专题学法制度,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开展集体学法4次。健全完善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全镇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制和工作规程,确定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建立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二)健全行政权力制约体系。以“整体”理念整合市镇两级职能,理顺职权关系,建立附海镇权责清单、执法监管事项清单、审批服务权限指导目录“两清单一目录”,明确“属地管理”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属地管理’事项”。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依照工作职责和政策法规,完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制度,规范行政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政府内部监管。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建立健全镇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庭审制度,确保出庭应诉率100%。建立行政争议排查制度,畅通行政争议受理渠道,健全行政调解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逐步形成行政争议优先导入调解的工作局面。
(三)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性。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配套制度;对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合法性审查,组织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截止目前,未发生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因违反法律规定被撤销或责令修改的情况。完善由“党政办牵头+各办线或业务部门初审+法审员(法律顾问)复审+部门联审+司法所终审”的合法性审查运行模式,2024年,审查各类重要文件、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等108份;
(四)强化行政执法规范性。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对全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通过政务公开网、公示栏等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情况以及投诉电话等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切实接受群众监督。积极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应消站、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共配备执法记录仪35台。积极组织镇行政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截止目前,全镇共持有行政执法证件45件。
(五)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创新村民协商议事形式,建立村级微小权力清单,在“村务公开”“村民说事”的基础上,借助各前哨支部点召开群众会议,为群众面对面传递政策、收集民意,共商共讨发展路径。落实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将村法律顾问的接待时间、场所和联系方式向村民公布,并做好村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和监督。全面落实农村“法治监督员”“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定期进行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大力弘扬孝德文化,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文化礼堂等载体,调动村级治理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镇村两级商会、行业协会、农合联等专业化组织,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为品质附海建设集资集智、增强凝聚力。
虽然我镇在推进法治工作方面做了许多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主要还在以下三方面有待加强: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加强。一方面,部分镇、村干部法治意识还较为薄弱,按照传统方式或个人意志办事的现象还一定程度上存在,部分决策时在制度执行、群众参与等方面还不够规范到位。另一方面,体现在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较为淡薄。我镇部分群众的法治观念薄弱,不配合执法、为达到个人目的而提出不合理要求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有纠纷不是去积极寻求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而是误将上访作为化解纠纷的主要渠道。
二是依法行政体系建设有待加强。镇一级的工作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涉及面广、事务繁杂,但镇级的管理职权有限,特别是附海镇至今未被赋权行政执法,许多执法实施主体均为上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由于职权不配套,影响了统筹协调和管理职能的发挥。执法监督方面,虽然推行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但是对于清单制度的落实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
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执法人员的数量依然不足(应消站、资规所执法部门人员只有2~3名,环保线在编的执法工作人员仅为1人,交警、城管临聘的协管员、辅助人员占50%左右),无法满足执法覆盖的需要。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重心向乡镇层面下移,现有基层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更加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同时,行政执法部门中有法律背景的人员少,自身的法律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还不能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5年法治建设计划
2025年,我们将针对性地改进存在的问题,创新思维、创新方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加快提升基层依法行政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机制,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两个100%覆盖。进一步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审查质量。充分发挥“新时代法治实践站”站点优势,完善每月镇市管领导值班接访机制,集中全镇法治力量参与乡镇重大行政决策、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等工作中去。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体系。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水平,建成普惠均等、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
(二)加快增强宣传实效树牢法治理念。一是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内容在党委理论中心组、各个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中的占比,多层次多领域多方式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推进全镇上下党员干部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切实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二是加大普法力度。在重要交通路段、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地设置永久性法治宣传阵地,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着力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强化普法网站和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科技水平,实现法治宣传教育资源的开放和共享。三是深化政务公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建立健全党委重大政策举措解读和发布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
(三)加快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基层法治站所不断改革发展,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优化全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质效,落实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定期值班制。继续加大政府信息、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建立健全党委重大政策举措解读和发布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