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统计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4 09:21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处罚没收罚款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
  政处罚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行政诉讼被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无效数

1

0

1

0

0

0

0

0

0

2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3.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5.“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申请总数

其中(单位:宗)

行政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数量(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

其中(单位:宗)

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3.“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其中(单位:宗)

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4.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四)行政征收征用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征用数量(次)

征收总金额(万元)

其中(单位:宗)

征收征用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征收征用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0

0

0

0

0

0

0

0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检查次数

其中(单位:宗)

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82

0

0

0

0

0

0

1.“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裁决数量(宗)

涉及金额(万元)

其中(单位:宗)

行政裁决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裁决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0

0

0

0

0

0

0

0

1.“行政裁决”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行政给付数量(宗)

给付总金额(万元)

其中(单位:宗)

行政给付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给付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0

0

0

0

0

0

0

0

1.“行政给付”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确认次数

其中(单位:宗)

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确认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0

0

0

0

0

0

0

1.“行政确认”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确认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奖励数量(宗)

涉及金额(万元)

其中(单位:宗)

行政奖励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奖励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0

0

0

0

0

0

0

0

1.“行政奖励”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奖励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宗)

其中(单位:宗)

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0

0

0

0

0

0

0

1.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二、行政执法具体工作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相关情况

2024年,市统计局严格执行执法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执法证件申请工作,本年度新增2名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人员,目前全局持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14名。14名持证人员中,工业投资能源统计科4名,办公室、法规教育科、综合统计科和普查科各2名,服务业统计科和调查一科各1名。

(二)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年初制定《2024年慈溪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统计监督检查内容和办法,加强统计监管职能履行,运用“双随机”抽查制度、跨部门联合检查和掌上执法,围绕工业、投资、能源、商贸服务业、劳动工资、房地产等专业,突出重点指标和重要问题,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全年完成82家单位的执法检查,其中,“双随机”检查81家,跨部门联合检查21家,立案1起,结案1起,行政处罚金额2万元。

(三)行政执法案件类型及特点

本年度行政处罚案件是围绕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该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件主要涉及营业收入指标的检查数与填报数不一致,通过数据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报表和台帐等相关资料进行调查取证,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下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强化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意识。认真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切实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再学习、再强调,进一步学习掌握中央4个重要文件和省级4个重要文件的核心内容。

(二)聚焦队伍培养,加强学习培训。通过定期和不定期举办各类能力提升培训班、法治课堂、专业会议等,积极组织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案卷评审工作,进一步强化统计干部实干创新能力锻炼培养,提升统计业务骨干队伍力量。

(三)坚持统准统全,提升执法力度。拓宽违法问题线索来源,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努力规范依法执法和行政处罚工作,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积极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为科学高效统计、严格数据管控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