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镇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10:11 信息来源:龙山镇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处罚没收罚款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行政诉讼被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无效数

815

153

662

0

0

0

0

0

0

35.44万元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3.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5.“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申请总数

其中(单位:宗)

行政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数量(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

其中(单位:宗)

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0

说明:

1.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3.“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其中(单位:宗)

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1

0

1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4.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四)行政征收征用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征用数量(次)

征收总金额(万元)

其中(单位:宗)

征收征用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征收征用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0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检查次数

其中(单位:宗)

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527

0

0

0

0

0

0

1.“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裁决数量(宗)

涉及金额(万元)

其中(单位:宗)

行政裁决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裁决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0

1.“行政裁决”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行政给付数量(宗)

给付总金额(万元)

其中(单位:宗)

行政给付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给付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0

1.“行政给付”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确认次数

其中(单位:宗)

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确认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0

1.“行政确认”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确认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奖励数量(宗)

涉及金额(万元)

其中(单位:宗)

行政奖励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奖励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0

1.“行政奖励”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奖励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宗)

其中(单位:宗)

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0

1.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二、行政执法具体工作情况

(一)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具体岗位、人数、执法领域相关情况

龙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共有执法队员12名,队长1名主持全面工作,副队长2名分别负责市容管理和执法管理工作,法制员1名负责日常法制审核工作,内勤1名负责中队信息宣传工作和日常台账整理上报工作,另执法队员分范市片1名、三北片2名、龙山片2名、慈东片2名负责片区内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十个领域)的所有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本年度重点、多发的行政执法案件类型及产生原因

2024年龙山镇执法重点依然是加强对建筑垃圾乱倾倒的案件查处工作,龙山镇地处慈溪的东大门与宁波镇海区接壤,滨海区开发待建区块多、厂房等建设工程多、相对地广人稀,成了不少违法份子偷倒建筑渣土的温床,此类案件多发生在凌晨,偷倒者多采取踩点、驻守、跟踪、逃跑等手段,导致查处难度大,查处后当事人多为外地驾驶员,不出面、不配合、逃避调查询问,对执法工作的开展造成极大的阻扰。

(三)本年度行政执法重点工作,具体包括相关数据、工作举措、工作亮点

2024年龙山镇综合执法队多线齐抓,重拳整治建筑垃圾违章处置。

1、严把清运车辆“输入关口”。

镇综执队对输入性建筑垃圾车辆的行驶路线进行了充分分析,组织人员在车辆必经点位设下卡口,开展常态化检查。面对违法分子为了逃避处罚而花样翻新的伎俩,执法队以“从快、从细、从严”的标准提高查处精度,继续秉持并完善“不定点、不定时、不定员、不定车”的灵活动态查处机制,对清运车辆就备案信息、GPS轨迹、三联单、车辆装运实物、车体外部整洁度等事项进行“清单式”细查。今年以来,共计出动监管力量700余人次,定岗设卡近80次,检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逾500辆。

2、人技双防,修复倾倒湿地,提升四期区块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镇综执队以“物理隔绝”为抓手,人技双防、多管齐下,助力根治通海路区域建筑垃圾违法倾倒乱象,助力盘活焕新区域建设招商的营商环境。

一方面是“软硬兼施”造隔离。在相关岔路沿线,组织施工队砌建2米高、总计长度近90米的砖墙、堵住乱倾倒进出口以实现“硬”隔离;同时会同城建、农业、招商等部门联合商议,在清理建筑垃圾基础上,对一部分符合复绿条件的区域实施绿化覆盖,固化土层、改良土质,变泥地为绿地以达到“软”修复。

另一方面是“目不转睛”人技结合强监管。通过“人眼”即由综执和网格员队伍组成的监管合力强化巡逻、“路眼”即加装高清摄像头以牢牢盯住车辆行踪、“天眼”即巧用2只无人机开展相关区域不定时空中巡逻监察以增加执法查处的智慧化含金量这“三只眼睛”的组合拳,实现通海路区域全时段监管覆盖。

2024年以来,通过软硬兼施、人技双防的新手段,相关区域1-9月立案查处量仅为2件,违法行为发生频率较往年同期有大幅下降,监管实效明显。同时,区域内砂土堆积、泥浆流溢、土质松软的乱象逐步转化为路面洁净、地块围合、土壤复绿的新景象,有力提升了慈东四期区块的市容品质和营商竞争力。

3、数智赋能,促“提速增效”。

镇综执队连续数年利用无人机高清巡航摄像设备开展“高空巡监”,其良好的性能有效帮助执法队员于肉眼不易发现之处捕捉到新的乱倾倒点影像资料,从而开展新发点排查、充实违法信息谱。通过这项“天眼”技术,今年以来已排查出新增乱倾倒点3处,为执法查处提供强有力的线索,大幅提升了查处工作的数智化含量。同时,综执队巧借土盾系统平台,对进出辖区清运车辆轨迹、出土点和消纳场地等信息实时监管、一网掌控,为执法办案赋能提质。

今年,共计针对建筑垃圾违法处置行为立案48起,做出处罚决定59起,涉案金额53.28万元,简易程序23起,涉案金额2.3万元。接下去,镇综执队将继续贯彻落实“铁腕治渣”精神,不断加大建筑垃圾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守好我市的“东大门”。

三、下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继续重点突出“市容秩序长效管理”这一主线,努力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以市容秩序样板路长效整治和马路市场整治为重点,以夏秋季自产自销果蔬集中上市和夜市市容管理为抓手,围绕标准,创新方法,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确保镇容镇貌序化工作的长效完善。

(二)继续深入推进建筑垃圾乱倾倒监管。镇综执队将继续加强源头管理,推行“勤巡查、巧打击、齐监管”的高效查处模式,提高执法力度,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对建筑垃圾违规处置行为继续保持高压管控态势。

(三)继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建设,切实落实省委、宁波市委和慈溪市委关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继续结合行政检查预告制度,全面推行“亮码检查”、“简案快办”等工作,努力探索本镇特色亮点,为全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助力。

(四)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执法队职责范围和执法工作,充分利用各级媒体传播平台,加强执法普法宣传,提高市民群众对综执执法工作的知晓度,树立良好的职能形象,营造柔性、阳光的执法环境。

(五)深入推进“三改一拆”攻坚。一是争取成功创建“无违建镇(街道)”。二是持续抓好新增“两违”防控工作。三是加快消化存量违建。

(六)着力配合完成区镇党委政府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