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公安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17:27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处罚没收罚款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
政处罚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行政诉讼被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无效数

1087272

172608

904932

0

1100

0

896

7736

0

7597.9

27

0

8

0

14

0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3.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5.“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申请总数

其中(单位:宗)

行政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数量(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

其中(单位:宗)

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518781

518781

518781

518757

24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3.“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其中(单位:宗)

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33224

0

33264

0

38

2

0

0

0

0

0

0

2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4.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四)行政征收征用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征用数量(次)

征收总金额(万元)

其中(单位:宗)

征收征用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征收征用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00000000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检查次数

其中(单位:宗)


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739000000

1.“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裁决数量(宗)

涉及金额(万元)

其中(单位:宗)

行政裁决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裁决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0

0

0

0

0

0

0

0

1.“行政裁决”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行政给付数量(宗)

给付总金额(万元)

其中(单位:宗)

行政给付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给付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0

0

0

0

0

0

0

0

1.“行政给付”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确认次数

其中(单位:宗)

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确认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3105876

0

0

0

0

0

0

1.“行政确认”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确认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奖励数量(宗)

涉及金额(万元)

其中(单位:宗)

行政奖励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行政奖励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29

4.35

0

0

0

0

0

0

1.“行政奖励”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奖励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宗)

其中(单位:宗)

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宗)

其中(单位:宗)

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数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数

2032

35

1

3

0

12

0

1.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二、行政执法具体工作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底,我局共有正式民警1080名,均持有《人民警察证》,拥有行政执法资格。我局积极营造学法氛围,持续提升全体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二)2024年重点、多发的行政执法案件类型原因分析

我局将行政拘留案件作为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中,行政拘留7736人次,同比去年增加21.65%,行政拘留处罚增量主要集中于盗窃、黄、赌、伤害、交通类案件,具体如下:2024年盗窃行政拘留2126人次,同比去年增加22.89%;涉黄案件1181人次,同比去年增加9.6%;赌博案件拘留1510人次,同比去年增加39.1%,伤害类案件拘留1006人次,同比去年增加21.2%;交通类案件拘留1214人次,同比去年增加22.6%。盗窃、涉黄、涉赌、伤害类案件历来是多发的案件类型,因当今机动车数量持续增多,造成的交通违法类案件数量也持续增多。

(三)2024年度行政执法重点工作

2024全年慈溪市公安局共采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10081人次(不含交警名义一般程序处罚),同比去年增加12.34%,作出不予行政处罚528人次,同比去年增加55.8%。罚款及警告2345人次,行政拘留7736人次。主要工作措施和亮点如下:

1.严格案件审核流程。构建“法制员初审-办案单位负责人审核-法制部门终审”的三级审核体系,对每起案件从证据收集、程序合规到法律适用进行全方位审查,确保案件质量。

2.强化执法监督机制。运用执法办案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实时进行案件巡查,实时监控执法活动。定期开展执法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3.推动法制培训常态化。认真组织公安部、省厅、宁波市局和我局的法学堂培训,针对新法规、新问题进行集中培训。同时,组织线上法律知识学习与考试,提升民警自主学习积极性。

三、下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深化执法制度建设。持续完善执法标准体系,细化执法操作流程,针对日常出现的问题制作执法提示,加强对重点执法环节的监督,针对突出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二)加强法制队伍建设。组织法制员定期培训并组织交叉检查,对行政案件常见问题进行通报,并让各单位法制员做好传达工作,提升法制队伍的专业素养,保证行政案件办理质效。

(三)指导基层做好矛盾化解。指导办案单位尽可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增强说理性,力争使当事人心服口服,同时增强争议前调解,行政复议、诉讼受理前,由办案单位或者法制大队对申请人、原告做好释理说法,且把行政争议发案量作为各办案单位执法质量评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