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25-194419
市政府办公室
主动公开
文件解读
县级政策
综合政务/其他
2025-11-13
2025-11-13
面向社会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要求,我市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等文件制定。
二、主要内容
由于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或者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以及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情况,我市组织进行专项清理,决定修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决定予以废止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因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政策不一致,予以修改1件;因主要内容被新文件所替代,予以废止的2件;因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予以废止2件。
三、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 2025年11月5日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慈溪市司法局
解读科室:政府法律事务科
联系电话:0574-8959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