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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主动公开
公共服务事项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2025-11-18
2025-11-18
面向社会
为加强慈溪市机动车黑烟监测管理,对6套机动车黑烟电子抓拍设备(HYJX-1)的运维服务(一年)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6套机动车黑烟电子抓拍设备的运维服务项目。
(二)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6万元/年,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报价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三)其他:本次采购期限为自签订合同后一年,期满经我局验收合格后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年。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技术服务要求
(一)工作内容
1.1报价人须配备一名数据处理人员和一名现场设备维护人员,对黑烟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对设备进行调试维护、对耗材进行补充以及网络通讯费等,要求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技术人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
1.2委托运维期间,要求运维公司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出现监测数据异常、仪器故障或通讯故障,应在要求时限内处理故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至采购人。
1.3报价人应建立备品备件制度,在办事机构配备足够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耗材。
1.4委托运营维护及管理的全部资产归采购人所有。报价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检测设备所涉及的资产进行租用、出售、抵押、转移或处置;在委托运营维护及管理期间,报价人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1.5在运维管理期间,严格按照采购人制订的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理的系统及仪器设备进行规范操作和精心维护及必要维修,保证系统及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与宁波机动车管理平台链接并及时短信通知黑烟车主。
1.6数据保密,在委托管理期间,报价人应对系统状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报价人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所有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
1.7为了保证运维的效果要求,报价人在宁波区域设有办事处及技术人员驻点。
(二)管理与考核
1、考核由采购人方组织实施,在运维期满后一周内中标人提交服务报告,采购人在两周内完成考核。
2、服务考核主要按照维护现场完成情况、系统维护报告完整性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考核要求 | 得分 | |
一.运维制度管理(20分) | 主体内容 (10分) | 清洁整齐,及时检查电、网络等满足要求,保证系统设备具有良好的运行环境;设计表格并做好记录。 | |
设备维护 (10分) | 严格按设备说明书及国标规范进行设备系统的维护,定期完成设备的定期巡检、维护:设备故障的维修等工作;故障及时修复或使用备机;设计表格并做好记录。 | ||
二.运维质量管理(80分) | 设备有效使用率(60分) | 一个运维年度内有330天及以上正常运行时间得60分,300天(含)至330天正常运行得40分,260天(含)至300天正常运行得20分,260天以下不得分。 | |
数据传输质量 (15分) | 每次对异常等数据做出标识,并确保联网传输数据准确及时。发现一次错误扣1分 未及时整改加扣2分,扣完为止。 | ||
数据报送(5分) | 定期报送黑烟车抓拍数量等信息,并通过系统及时短信通知黑烟车主。漏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 ||
四、需提供资料
(一)报价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C.在宁波大市范围的同类型业绩(机动车黑烟抓拍设备运维)等相关材料,请报价人自行决定提供。
2.报价函(附件1)
3.报价单(附件2)
(二)报价要求
报价方一经报价,价格在服务期限内不得更改。
(三)提交要求
1.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7:00前。
2.提交方式:所有资料应密封封装,每份材料加盖公章,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快递或直接送达至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28号)。
3.采购联系人:张先生 0574-63089046。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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