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998R/2025-194651
市水利局
主动公开
采购招标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2025-11-24
2025-11-24
面向社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慈溪市水利局委托,就2025年度视频监控系统备品备件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CJ2025-94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视频监控系统备品备件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标项 | 招标范围 | 数量 | 单位 | 主要内容及预算价 |
一 | 视频监控系统备品备件 | 1 | 批 | 根据我局监控系统备品备件的现有库存,结合运维工作的实际需要,需采购400W摄像头(球机)、存储硬盘、电源线等设备,用于替换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受损报废的设备,保障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预算价(即最高限价)为170700元。 |
备注: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其中,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交货并验收通过。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日期: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时间:08:30至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日期内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到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2018号辰佳大厦6楼606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的将不予提供招标文件。
3、代理联系方式:联系人,施工;电话:0574-63905833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14时30分
八、投标地点:慈溪市水利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777号)5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十、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慈溪市水利局
地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777号5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牛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96734
质疑联系人:谢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96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2018号辰佳大厦6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施思
联系方式:0574-63905833
质疑联系人:施泉挺
质疑联系方式:0574-63086545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