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溪市政府2025年度部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无法按期履行程序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5-12-10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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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本年度列入慈溪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共5项,具体为“修订慈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制定2025年慈溪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制定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政策、修编《慈溪市骨干河网总体规划(2016-2035)》、修订《慈溪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现因客观原因导致部分决策事项无法按期履行程序,作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修订慈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制定2025年慈溪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修订《慈溪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已完成调研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2.关于“制定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政策”,因该政策的上位法即《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相比原计划推迟出台,于2025 年 11 月 26 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故我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政策出台时间也相应推迟,目前计划2026年年底前出台。
3.关于“修编慈溪市骨干河网总体规划(2016-2035)”,目前规划草案已完成部门、单位意见征求和专家论证;因规划内容专业性强、部门单位协调量大,前期征求意见用时较长,节点顺延,拟延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