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342755727/2025-186720

发布机构:

市文广旅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其他

发布日期:

2025-02-27

成文日期:

2025-02-2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5-02-27 14:54 信息来源:办公室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5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5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九、2025年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本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统筹推进全市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旅游业和体育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指导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旅游、体育相关政策措施。

(三)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市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推动各艺术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

(四)负责全市体育工作,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市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实施市级重大体育比赛和体育惠民项目,负责承办上级重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实施市级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指导基层体育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依法管理健身气功。监督管理全市体育彩票销售。指导、管理体育总会工作和市级单项体育协会业务活动。

(五)负责全市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资产管理。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业务工作,推动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考古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和社会文物管理。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的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工作。

(六)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重大项目建设,指导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和产业结构升级。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动全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八)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及旅游新业态的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利用、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推进全域旅游。

(九)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指导推动文化、旅游和体育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工作。

(十)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指导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一)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旅游、体育行政审批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综合执法,指导监督镇、街道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上级督办的大案要案查处,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文物博物、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指导、管理全市旅游市场开发和形象推广。

(十四)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数字化、标准化建设。参与和组织实施宣传文化系统人才工程,负责全市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旅游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牵头推进旅游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文化广电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预算包括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5年收支总预算7837.2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二、2025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5年收入预算7837.2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60.44万元,增长10.75%,主要是: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调包本级文化体育发展资金,25年中央资金已下达,但本级资金尚未收回,以及部分专项资金年初安排在局本级,待年中细化分配至各下属单位或镇街道。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75.72万元,占80.0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99.90万元,占15.31%;其他收入223.50万元,占2.85%;上年结转收入138.16万元,占1.76%。

三、2025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7837.2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60.44万元,增长10.75%,主要是: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调包本级文化体育发展资金,25年中央资金已下达,但本级资金尚未收回,以及部分专项资金年初安排在局本级,待年中细化分配至各下属单位或镇街道。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5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6104.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3.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61.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26.90万元、其他支出(类)1302.9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72.8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9.06万元,项目支出6025.41万元。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613.7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75.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拨款收入1199.90万元、上年结转138.16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5889.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3.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61.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26.90万元、其他支出(类)1302.90万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10.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5576.28万元增加734.60万元,增加13.17%,主要原因是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调包本级文化体育发展资金,25年中央资金已下达,但本级资金尚未收回,以及部分专项资金年初安排在局本级,待年中细化分配至各下属单位或镇街道。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5889.19万元,占93.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3.66万元,占3.70%;卫生健康支出(类)61.12万元,占0.96%;住房保障支出(类)126.90万元,占2.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1347.8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42.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43万元,增长11.69%,主要原因是:紧缺人才工资调整。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5.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5.40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图书馆免费开放资金,开年后分配至图书馆。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场所(项)1800.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9.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29.70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开年后分配至文化馆及各镇街道。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68.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472.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4.24万元,增长76.04%,主要原因是:瓯乐团运转经费及紧缺人才经费,2024年在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中列支,2025年调整至本科目列支。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15.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4.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767.7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47.06万元,增长24.43%,主要原因是: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调包本级文化体育发展资金,25年中央资金已下达,但本级资金尚未收回,以及部分专项资金年初安排在局本级,待年中细化分配至各下属单位或镇街道。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193.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193.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文化体育发展资金在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中列支,2025年拆分为三项资金,其中文物部分调整至本科目列支。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10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1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五人制足球俱乐部引进经费原在政府性基金中列支,2025年调整至本科目列支。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8.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35.3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1.18万元,下降72.09%,主要原因是:24年发放慈溪籍运动员参加重大赛事获奖奖励金,25年该项支出减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0.5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14万元,增长10.77%,主要原因是:2024年事业退休人员福利费未支出,2025年正常安排。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7.7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3.8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4.4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9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4.7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6.9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11.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72.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39.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25.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7.1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本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预算为0,比上年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由市里统一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部门不再安排该项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5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接待的接待文化旅游和体育交流活动、文物保护等支出。2025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12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本单位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2025年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更新一辆执法执勤用车。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7.3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保有车辆和派驻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5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30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5.32万元,主要原因是宁波及省级体育转移支付尚未下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1302.90万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1302.9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体育活动经费、体育专项资金及上年结转宁波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九、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9.0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1.57万元,增长5.09%,主要是机关人数增加、房屋维修费因房屋达到20年年限系数增加、融媒体中心人员本年不再扣除福利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7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4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设备7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本单位没有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不单独公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由部门统一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9.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指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0.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场所(项):指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场(院)的支出。

11.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2.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指反映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13.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4.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5.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16.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7.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8.体育(款)体育训练(项):指反映各级体育运动队训练补助及器材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19.体育(款)群众体育(项):指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20.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2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2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8.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1 - 局本级公开监控基础表组.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