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777114Y/2025-186316
市人力社保局
主动公开
通知公告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2025-02-08
2025-02-08
面向社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兼职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人数:
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10名。
二、招聘对象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书写作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工作经验者或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聘用条件。从事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研究、教学者优先聘用。
报名人员需经现工作用人单位审批同意,并保障每月能安排不少于4次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一般为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所属镇街派出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
(一)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存在其他不适合从事本职工作的情形。
四、工作内容:
(一)接受仲裁委工作安排,依法处置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并及时制作仲裁文书。
(二)完成仲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聘用流程:
(一)采用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时填写附件《兼职仲裁员报名表》,并将相关材料邮寄或直接交至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北三环东路1999号217室。
报名表收取截止时间:2025年2月21日。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63938110。
(二)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兼职仲裁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等复印件。
3、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中身份证、证件、证书等证明材料待初步确定人员后需线下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查书面申请材料,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初审名单。
(四)资格复审。组织初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谈,确定拟聘人员复审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附件:兼职仲裁员报名表.wps
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