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11 12:15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市委、市政府:

2024年,慈溪市卫生健康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委依法治市办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依法履职、求真务实,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促法治建设领航定向。一是持续提升学法用法引领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领。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全年开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等学法4次。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常态化集体谋划研讨卫生健康事业依法高质量发展规划。依法履行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二是持续压实法治建设履责力。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局务会多次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明确系统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层层压实局机关及各下属单位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全面开展述法工作,共有16名市管领导干部、148名局管干部和集团管理干部参加评议。三是持续优化法治队伍执行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明确专人对接落实法治日常工作。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配备1名公职律师,机关及下属单位建立法治建设联络员制度,定期沟通落实

相关工作,加强法治审查人员力量配备。组织医疗机构院领导、重点人员完成依法执业在线考试,合格率100%。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至2024年底共有持证人员75人。

(二)坚持依法行政,促行政决策科学法治。一是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遵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标准,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公示工作。推动法律顾问事前介入、事中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2024年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无。二是深化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遵照《慈溪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规则》,制定出台《慈溪市卫生健康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2024年局合法性审查总数100件,其中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查数45件、行政合同55件。开展是否有违反公平竞争条款专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1次,全面排查和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继续有效22件。开展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共审查相关文件82件,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行为。三是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化解。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完善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宁波市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慈溪工作站工作,强化与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协同联处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开展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应诉答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2024年度行政诉讼0件,行政复议1件。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完成办结7件。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建议32件、政协提案22件,高效完成人大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

(三)坚持服务提质,促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高频审批事项化繁为简。通过“互联网线上办、零见面办”“窗口兜底帮助办”“不用你跑我来跑”“不出镇办理”等举措,利用网络数据传输、中心EMS快递帮助等手段,简化高频事项办理流程,让信息跑路,为群众提供“网办”“掌办”“即办”等高效便捷服务。对于业务性强的审批事项,提前介入指导精准服务。2024年,我市已新增诊所备案68家,变更54家,医护人员注册达5187名,《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860家,全年行政许可8056件。二是行政监管生态健康发展。深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执法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温度+力度”的监管模式,开展分级分类监督、差异化执法。高标准落实行政检查预告制度,我局共梳理母婴保健专项服务技术服务许可、放射诊疗许可、托育机构备案等22项事项列入检查预告,制定相关合规标准9项。三是日常普法宣传齐头并进。在健康慈溪发布、慈溪疾控等公众号、慈溪日报健康专栏等媒体和用人单位微信交流群,经常性发布、转发科普文章,开设“以案释法”新栏目,引用典型案例+法律条文解说形式。结合宣传日、活动周等契机点对点入企、线上线下培训、组织知识竞赛等,向用人单位、劳动者、社会广泛宣贯卫生健康相关知识。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各类法律法规政策宣传600余次。

(四)坚持执法公正,促执法效能创新升级。一是聚力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2024年共领取双随机国家级任务501件,双随机省级任务359件,其中跨部门双随机任务137次,双随机检查占比62.76%,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57.1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到期任务完成率和到期任务按时完成率均为100%;本部门发起抄告抄送14起;完成风险预警处置63起,风险事件处置率100%。在省权力监管事项库中认领事项42项,监管事项入驻率100%。二是激活执法效能提升。全年共立案619件,结案660件,其中大要案76件,非现场执法案件28件,结案金额446.90万元,情节轻微不予处罚案件17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追究非法行医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配合,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对10起当事人逃逸或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重点开展了村卫生室规范整治回头看、医美机构监管一件事、打击无证行医、用人单位职业健康风险化解、放射卫生等专项治理工作。三是赋能法治创新项目。探索开展医美机构信息化服务监管新模式。在医美机构安装诊疗行为在线系统、术前认证系统,加入人脸识别、监管部门远程提醒、消费者指纹确认等功能,全程跟踪消费过程。同时,消费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系统申诉端发起咨询或投诉,机构、监管部门及时介入处理,切实增进机构、消费者、监管部门三方良性互动。今年3家医美机构率先安装完成,更大程度保障机构合法运行、消费者放心消费。

回顾全年工作,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如在2024年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被评为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单位,《长河有珠化妆品店办理卫生许可证行政许可案卷》被评为优秀行政许可案卷,《新浦沐舍浴室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优秀行政处罚案卷;《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案》成功获选国家级2023年度公共卫生监督优秀案例等。但是对照法治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新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期待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系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工作难题还不够行之有效,各级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不均衡性,部分单位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招法不多、效果不佳;普法措施和载体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供给创新能力还需进一步丰富;行政监管力度需要进一步提高,法治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委书记、局长统筹推进学法、用法、普法、执法,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深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做到“四个亲自”,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形成党委会专题研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定期研究部署具体工作任务的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与部门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通过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普法知识讲座、网络平台等方式分层分级多载体推进法治教育,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普及受众法律知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支持上级部门和其他机构依法履职。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健全行政决策法治架构,筑牢政府公信坚实基础。完善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等制度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构建动态更新机制,落实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配强专兼职法治人员,搭建全链条法审监督平台,推动法律法规在系统各业务场景的深度融合,提高政府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完善营商环境法治体系,激发政务服务全新活力。升级政务服务体系,数字化赋能流程再造,精简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环节,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根据用户个性化需求,构建多维度政务服务场景,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做实做优审前指导服务,提供线上预审、线下指导的双重服务模式,大力推行“一网通办”“掌上快办”“即时办结”的服务模式。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管机制,提升社会治理综合效能。建立多元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对执法工作进行评估,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按照标准与规范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纠正不当的执法行为。搭建执法人员交流平台,通过传帮带教、专题培训、学法用法等载体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

(四)构建纠纷化解普法格局,增强民众法治认知深度。强化医疗纠纷源头管控,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预防在前、调解在先、诉讼兜底的纠纷调解机制,加强依法执业建设。广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普教育,引导系统内外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思维。

慈溪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