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777114Y/2025-187380
市人力社保局
主动公开
通知公告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2025-03-20
2025-03-20
面向社会
慈社退告(2025)01号
陈志敖:
经核查,您多享受(☑本人,社会保障号码: 3302221957****887X )2024年5月至2025年1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42046.11元,大写肆万贰仟零肆拾陆元壹角壹分 。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慈溪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后续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您送达本告知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1、40126.11元请退回至以下账户:
收款账户名称: 慈溪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专户
银行账号: 201000234464934000001
开户银行: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2、1920元请退回至以下账户:
收款账户名称: 慈溪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专户
银行账号: 201000234464934000002
开户银行: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附言:根据慈溪市人民法院(2024)浙0282刑初1498号刑事判决书,按《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人社部发〔2024〕74号、劳社厅函[2001]44号、浙劳社老〔2001〕86号等相关文件,您需退回在2024年5月至2025年1月多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42046.11元。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0574-63938120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市社保中心121室
慈溪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