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非自然家庭屋顶光伏拟补助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25 14:09 信息来源:办公室

根据《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甬能源电力〔2021〕8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甬能源电力〔2022〕27号)、《关于调整〈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家庭屋顶光伏发电补贴政策的通知》(甬能源电力〔2025〕7号)、《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市非自然人家庭屋顶光伏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非自然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补助申报,并会同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等单位对项目进行了审核认定。经认定,拟对慈溪市逍林镇福合院村共富经济数字能源(光伏发电)项目、慈溪市逍林镇福合院村经济合作社96.8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慈溪市浒山街道鸣山社区202.95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补助,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25年3月25日—4月1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者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向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74-89591837,传真:63981888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