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镇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决策依据 (法律政策等文件) | 计划履行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年产300万套新能源汽车新型铝合金部件生产线项目 |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13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 51048-2014); (3)《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务院国发〔2021〕23号; (4)《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令第337号); (5)《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发改投资〔2021〕459号); (6)《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 (7)《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政办发〔2016〕139号); (8)《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政府令〔2021〕255号); (9)《宁波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甬党办〔2019〕95号)。 | 公众参与 专家评审 集体讨论 合法性审查
| 2025年1月 | |
2 | 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 |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1施行); (2)《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 (3)《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 (4)《宁波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甬党办〔2019〕95号); (5)《“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21〕1445号); (6)《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20)《慈溪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7)《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8)《“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642号); (9)《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 (10)《浙江省危险废物“趋零填埋”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11)《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第三方服务规范》(DB33/T1291—2023); (12)《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2019〕29号); (13)《关于认真贯彻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涉众型重大政策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指引〉的通知》(慈平安办〔2022〕14号); (14)《关于转发宁波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三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慈政发〔2023〕19号); (15)《慈溪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慈政办发〔2023〕24号); | 获取可行性研究批复 获取初步设计批复 集体讨论 合法性审查
| 2025年2月 | |
3 | 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提标改造项目 |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1)《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 (2)《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 (3)《“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21〕1445号); (4)《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5)《宁波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甬党办〔2019〕95号); (6)《“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642号); (7)《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第三方服务规范》(DB33/T1291—2023); (8)《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2019〕29号); (9)《关于认真贯彻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涉众型重大政策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指引〉的通知》(慈平安办〔2022〕14号); (10)《关于转发宁波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三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慈政发〔2023〕19号); (11)《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浙环发〔2024〕61号)。 | 获取可行性研究批复 获取初步设计批复 集体讨论 合法性审查 | 2025年1月 | |
4 | 滨海经济开发区设立流动摊贩疏导点事项
|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13号令); (2)《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 (3)《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2021修正)》; (4)《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令第337号); (5)《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 (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政办发〔2016〕139号); (7)《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政府令〔2021〕255号); (8)《宁波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甬党办〔2019〕95号)。 | 公众参与 专家评审 集体讨论 合法性审查 | 2025年4月 | |
5 | 2025年首届慈溪达蓬山 半程马拉松 |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14 号,2023 年 1 月 1 日施行); 2.《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505 号); 3.《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 31 号,2023 年 1 月 1 日施行); 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 的通知》(安委办〔2023〕1 号); 5.《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彩色粉末使用的规定》(GA/T 1291-2016); 6.《大型活动安全要求 第 1 部分:安全评估》(GB/T 33170.1-2016); 7.《大型活动安全要求 第 2 部分:人员管控》(GB/T 33170.2-2016); 8.《大型活动安全要求 第 3 部分:场地布局和安全导向标识》(GB/T 33170.3-2016); 9.《大型活动安全要求 第 4 部分:临建设施指南》(GB/T 33170.4-2016); 10.《大型活动安全要求 第 5 部分:安保资源配置》(GB/T 33170.5-2016); 11.《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评估技术导则》(TY/T 1105-2023)。 | 专家评审 集体讨论 合法性审查 | 2025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