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发布日期:2025-03-05 16:20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2024年,慈溪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唯实务实,笃行力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高位推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乘势而上。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科学引领更加深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全市政府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跟进学,实现常态化集体学习研讨。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市长学法日”市政府集体学法,依法举行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等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并对智能小家电产业发展法治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优化企业涉外法律服务等重点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全面开展述法工作,市、镇(街道)二级述法全覆盖。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机制更加完善。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部署,建立清单梳理、任务交办、约谈督查等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完善向市委、人大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机制,抓紧抓实审议意见落实整改。组织召开府院、府检联席会议,加强行政争议化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建议364件、政协提案279件。

(二)强化改革创新,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提速提效。一是开展涉企服务增值化改革。有效推进《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与“一号改革工程”深度融合,全力打造“溪心服务+”营商环境品牌。创新打造宁波首个线上线下一站式数智型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涉企服务事项10大类243项全面进驻。构建“企呼我应”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共受理涉企问题4142件,受理率、办结率、企业满意率、办成率均达到100%。打造具有慈溪地方特色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开业、企业获得合法合规证明等“一件事”“一类事”集成改革9个。“慈溪市大型综合商业体开业审批集成改革”入选全省2024年第一批营商环境“微改革”案例。二是提升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公示行政执法事项及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深入推行“行政检查预告”制度省级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全领域全链条全流程一体化闭环的慈溪特色执法监管机制,着重探索实施“四新”企业执法观察期等机制,累计整合精简年度行政检查计划59个,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1.8万余次,减少企业干扰数1.1万次。积极推行“三书同达”制度,指导企业及时重塑信用。全面构建行政执法领域第三方辅助服务“161”管理体系,企业对第三方服务满意度从2023年的76.4%提高到90.9%,获司法部、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等上级领导批示肯定。三是聚力改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智能家电产业发展法治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发布落实《宁波市智能小家电行业合规指引》及消防安全、网络销售配套专项指引。推进全球慈商法律服务中心常态化运作,服务企业2400多家,梳理法律风险872条,为15家企业赴东南亚等地投资提供流程代办及目标国商务法律服务。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完成全市文件增量审查115件,废止1件。试点国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正式揭牌宁波知识产权法庭(慈溪)巡回审判点。严打涉企犯罪,确保涉企案件快侦快破、损失快追,立案侦查相关涉企案件40起,挽回经济损失620余万元。

(三)强化统筹发力,推动依法行政全链条提优。一是加快推进行政合法性审查提质见效。重塑市本级涉法事项流转和审查机制,落实重大合同前置法审制度,完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规则,出台《慈溪市法治审查员任命管理办法》,完成首批65名法治审查员任命,启动行政合法性审查多跨联动监管改革试点,全市各镇(街道)完成行政涉法事项审查3620件,办理镇(街道)备案审查事项145件。二是着力推动行政执法“大综合一体化”。充分发挥市综合执法办改革牵头抓总作用,持续完善全流程一体化高效基层统筹指挥协同协调慈溪模式,发放预警信息235条,工作联系单19件,“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跃居全省前列。规范实施行政检查,全力抓好“亮码检查”工作,全市行政检查亮码率提升至99%。深化市镇两级指挥中心建设,全力推进基层智治平台和“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的贯通流转,创新推行的“招投标监管一件事”和“九小场所安全监管一件事”全省推广。三是协同构建依法行政“多维监督体系”。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470条,市本级办理依申请公开47件。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强化与市检察院、12345政务便民热线协同配合监督机制,开展全市行政机关罚款实施情况、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管理等专项监督工作7次。强化审计监督,围绕财政资金管理、经济责任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方面,通过巡审联动、跨部门会商研判等方式协同挖掘线索,促进出台制度25项。

(四)强化法治为民,推动夯实社会治理法治基础。一是坚持枫桥经验深化多元解纷。全力打造“一站式”解纷平台,推动全市矛调平台规范化建设。探索警源、诉源治理新格局,在浒山等7个镇(街道)组建专职化非警务类矛盾纠纷处置队伍,流转110非警务类矛盾纠纷23864件,及时处置率达99.81%;出台《统筹加强镇(街道)专职调解队伍建设十条措施》文件,强化基层专职调解力量配备。积极推动网格、微网格优化细分,目前全市划分1764个网格、10400个微网格,4万余名微网格长和民情联络员走访巡查1223.46万次。“六加”信访工作法入选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二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纵深推进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规范建设,全域化、一体化、规范化打造慈溪特色新时代法治实践站,保障群众和企业高频涉法需求及时响应就近解决。施行经济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不受事项限制试点改革,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40件、解答咨询21474件。三是提升普法质效促进全民守法。稳步提升普法与依法治理质效,建立“1+N+17”立体普法模式,围绕“节日·法相伴”开展各类普法活动48期,开展“法治风筝”“野生动物保护”等青少年法治研学活动10余次,打造“双普”教育基地、法治慈溪展厅,建成宁波首家法治非遗文化馆。四是加强复议应诉推动行政争议化解。推广“浙里办”线上申请渠道,依托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打通“最后一公里”,构建起全时空复议申请便民体系,全市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587件,同比增长104.53%,复议诉讼比达3.97,复议后起诉率仅7.11%,复议后起诉案件“零败诉”,超90%的行政争议在复议中得以化解。

回顾全年工作,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对照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新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期待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部分单位法治机构、法治力量配备仍显薄弱,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依法行政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镇(街道)行政执法能力、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化解力度不够、效果不佳;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还需进一步增强,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仍显不足,基层社会法治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深化;等等。

二、2025 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年终述法、学法用法考试等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法治督察,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持续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提升行政决策质效,探索制定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深化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创新法审监管机制。持续发挥行政复议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制定争议多发及高风险败诉领域工作规范指引,提升行政复议案件调解效能。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增值化”改革理念为指引,推行“一站式”法治服务模式,推动第一批涉企法治服务“一件事”落地运行,建立健全企业合法诉求快速流转、规范办理和闭环管理机制。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推行涉企多头重复检查综合治理机制,打造涉企执法主动预警预防新模式,巩固行政检查预告、第三方辅助服务规范化改革成效。继续推进重点产业发展法治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涉外法治服务保障水平。

(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聚焦跨部门综合监管、区域联动,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拓展“监管一件事”。围绕重点领域,探索常态化全链条执法监管模式,开发建设检查计划智能统筹、检查预告在线等应用。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与业务培训。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问题主动发现机制和监督协调机制,持续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