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68484527P/2025-187765
市新市民服务中心
主动公开
本单位文件
县级政策
综合政务/其他
2025-04-01
2025-03-28
面向社会
慈新服〔2025〕5号
有效
各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
为推动构建新老市民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助力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4.20和谐促进服务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4月20日前后,具体时间由各地根据天气、场地等情况自行确定。
二、活动形式
各地可通过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素养提升、政策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系列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4.20和谐促进服务日”对构建新老市民共建共享共治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紧紧围绕市委“三个年”专项行动等中心工作,通过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抓好活动落实,推动新老市民投入到第二故乡的各项建设中来。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加大对“4.20和谐促进服务日”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来了就是慈溪人”,共同为慈溪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的良好氛围。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地要依托新时代和谐促进会,充分利用新市民服务管理品牌和团队的工作优势,积极动员和鼓励骨干人员和有一技之长的新市民参与到活动中来。要了解掌握新市民在求职、求学、求医等多方面需求,加强部门间工作衔接,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对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加以总结提炼,对好的经验做法要积极宣传推广,务求活动开展取得实效。
请各地于4月8日前将活动计划安排表(附件一),4月25日将活动开展记录表(附件二),通过浙政钉发送给联系人。
附件:1.4.20和谐促进服务日活动安排表
2.4.20和谐促进服务日活动开展记录表
慈溪市新市民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