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68484527P/2025-187765

发布机构:

市新市民服务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本单位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日期:

2025-04-01

成文日期:

2025-03-2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新服〔2025〕5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4.20和谐促进服务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1 15:27 信息来源:市新市民服务中心

各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  

为推动构建新老市民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助力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4.20和谐促进服务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4月20日前后,具体时间由各地根据天气、场地等情况自行确定。  

二、活动形式  

各地可通过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素养提升、政策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系列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4.20和谐促进服务日”对构建新老市民共建共享共治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紧紧围绕市委“三个年”专项行动等中心工作,通过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抓好活动落实,推动新老市民投入到第二故乡的各项建设中来。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加大对“4.20和谐促进服务日”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来了就是慈溪人”,共同为慈溪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的良好氛围。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地要依托新时代和谐促进会,充分利用新市民服务管理品牌和团队的工作优势,积极动员和鼓励骨干人员和有一技之长的新市民参与到活动中来。要了解掌握新市民在求职、求学、求医等多方面需求,加强部门间工作衔接,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对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加以总结提炼,对好的经验做法要积极宣传推广,务求活动开展取得实效。  

请各地于4月8日前将活动计划安排表(附件一),4月25日将活动开展记录表(附件二),通过浙政钉发送给联系人。    


附件:1.4.20和谐促进服务日活动安排表         

          2.4.20和谐促进服务日活动开展记录表          

    慈溪市新市民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