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MB1602767C/2025-188530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卫生服务事项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发布日期:

2025-04-27

成文日期:

2025-04-2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慈溪市2025年度第一批集中受理护理服务单位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4-27 14:44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宁波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暂行)》(甬医保发〔2022〕4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慈溪市2025年度第一批集中受理护理服务单位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本次申请期为2025年5月6日至5月12日(5个工作日,5月10日-11日不受理)。

二、申请条件

符合《宁波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暂行)》(附件1)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所具备的基本条件,且不存在第十条所列情形的各类养老机构、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其他居家护理机构,按照自愿原则,申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管理。

三、申请方式

(一)本次集中申请采用线下申报的方式,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慈溪市医疗保障局(地址: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8楼820室,联系电话:0574-23637698。

(二)按照《宁波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暂行)》第十一条规定提交有关申请资料,《申请表》见附件2,《服务团队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

(三)申请时提交的各类证书、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它事项

(一)前湾新区所辖的相应机构一并提出申请。

(二)护理服务机构纳入协议管理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核联查、评估确定、公示公告。

(三)最终确定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应按《宁波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暂行)》第十三条规定完成签约前准备工作,并按时签订定点服务协议。


附件:附件1:《宁波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暂行)》(甬医保发〔2022〕47号).pdf

附件2:宁波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请表.docx

附件3:服务团队人员花名册.xls

慈溪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慈溪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