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10C/2025-188675

发布机构:

慈溪市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日期:

2025-05-06

成文日期:

2025-05-06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做好2025年慈溪市初中毕业生 中考加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6 11:18 信息来源:慈溪市教育服务和电化教育中心

各初中学校:

2025年我市中考加分工作继续实行线上线下交互、相关部门联审的工作模式。线上为浙里办APP,线下为各具体联办单位。现将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2025年中考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

办理模式

少数民族应届考生

线上办理,线上提交材料

港澳同胞子女应届考生

线上办理,线上提交材料

台湾省籍(含户籍)应届考生

线上办理,线上提交材料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应届考生

线上办理,线下提交材料

现役军人子女应届考生、优抚对象子女应届考生

线下办理,线下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公安民警子女应届考生

线下办理,线下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应届考生

线下办理,线下提交材料

二、办理时间

2025年中考加分事项网上申请和线上、线下材料提交受理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2日。

各相关联办单位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加分事项审核工作。5月27日由学校统一公示。

三、具体办理流程

(一)少数民族应届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考生和父母的身份信息,统一由班主任完成线上代办申请。班主任负责确认考生本人原始证件与线上提交材料的一致性。逾期未提交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通过数据核验后,经慈溪市统战部(市民宗局)线上审核,市教育局线上确认,完成加分。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联系人:童怡雯;联系电话:0574-89590545。

线上提交材料如下:

1.考生及父母的身份证或户口本;

2.考生学籍系统基本信息表(学校盖章);

3.能够证明考生所就读的义务段小学、初中学校均为少数民族乡镇配套学校的说明材料(当地教育局盖章)。

(二)港澳同胞子女应届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统一由班主任完成线上代办申请和线上材料提交。班主任负责确认考生本人原始证件与线上提交材料的一致性。逾期未提交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经宁波市外办线上审核,市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市外办联系人:范虹;联系电话:0574-89186491。

线上提交材料如下:

1.考生父母至少一方的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扫描件(证件正反面均需上传);

2.考生出生证明(或其他能证明与父母之间关系的证件)。

(三)台湾省籍(含户籍)应届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统一由班主任完成线上代办申请和线上材料提交。班主任负责确认考生本人原始证件与线上提交材料的一致性。逾期未提交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经慈溪市台办线上审核,市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市台办联系人:张建斌,联系电话:0574-89591709。

线上提交材料如下:

1.考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宁波材料(户口簿);

2.考生户口本籍贯为,或考生本人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胞证)材料。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应届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统一由班主任完成线上代办申请。由考生或监护人线下向慈溪市委统战部(市侨办)提交证明材料,由市委统战部(市侨办)线上审核后,市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慈溪市侨办联系人:陈艳杰,联系电话0574-89590502,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655号,533办公室。

线下提供材料如下:

申请人为归侨:1.户口簿;2.归侨证。

申请人为归侨子女:1.户口簿;2.归侨证。

申请人为华侨子女:1.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华侨在国外居留凭证的认证或公证原件及复印件;2.华侨居留凭证原件及中文翻译件;3.华侨护照及出入境记录;4.户口簿。

(五)现役军人子女、优抚对象子女应届考生

现役军人子女由考生监护人通过现役军人所在师以上部队集中向慈溪市人民武装部提交证明材料。考生加分政策疑问原则上由现役军人所在单位业务承办人负责解答,也可单位收集后向市人民武装部统一咨询。各单位提供材料由市人民武装部和市教育局共同审核确认,完成加分。慈溪人民武装部联系人:杨辉,联系电话0574-63025810,地址:古塘街道三北大街195号,政治工作科。现役军人线下提供材料由市人民武装部另行通知。

优抚对象子女由考生监护人线下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递交证明材料。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市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慈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朱科旗,联系电话63016977,地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南二环东路1355号503办公室。

线下提供材料列表如下:

1. 烈士子女:烈属证;

2.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证;

3.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残疾军人证。

(六)符合条件公安民警子女应届考生

由考生监护人统一向慈溪市公安局政治部提交证明材料。由市公安局完成逐级审核,名单报市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慈溪市公安局政治处联系人:沈云,联系电话63331078,地址:慈溪市公安局,白沙街道前应路1588号,政治处1005办公室。

线下提供材料列表如下:

1.公安民警所属区县(市)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证明其公安民警身份,同时证明其与拟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关系;

2.公安民警的身份证、警官证,公安民警与配偶结婚证,公安民警、配偶与子女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出生证明),子女的身份证和学籍证明等复印件(需加盖公安民警所属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公章);

3.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者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证明证书材料(烈士证明书、公安英模证书、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伤残人民警察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安民警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部门公章)。

(七)符合条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应届考生

由考生监护人统一向慈溪市消防救援大队提交证明材料。由市消防救援大队完成逐级审核,名单报市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慈溪市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李春宇;联系电话63839119,地址:慈溪市消防救援大队,新城大道666号。

线下提供材料如下:

1.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

(1)所属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证明其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同时证明其与拟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关系。

(2)干部证(消防员证)、消防救援人员与配偶结婚证、配偶与子女户口本。

2.除提供第1条中的证明材料外,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还需出具下列一种证明材料:

(1)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所在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2)有子女后曾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累计满5年的消防救援人员提供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干部履历表(加盖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公章);

(3)因公牺牲或者因公伤残四级以上的批复或证明;

(4)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含)以上的通报和证书,三等战功需提供由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予以认定的证明;

3.除提供第1条中的证明材料外,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还需出具下列一种证明材料:

(1)烈士的批复或证明;

(2)英雄模范的批复或证明;

(3)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所在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4)在飞行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5)有子女后曾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飞行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消防救援人员提供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干部履历表(加盖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公章)。

四、工作要求

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分工作。一是做好宣传,要求各校将加分政策通知到每位考生;二是做好指导申报,要求班主任教师做好少数民族应届考生、港澳同胞子女应届考生、台湾省籍(含户籍)应届考生、三侨子女应届考生加分事项的线上申报代办工作,指导现役军人子女应届考生、优抚对象子女应届考生、符合条件公安民警子女应届考生、符合条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应届考生完成线下申报,确保每一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完成加分申报。

市教育局联系人:周红央;联系电话:0574-63919027。


附件:1.浙里办APP中考加分事项申请操作手册

          2.审核人员操作手册(另附)


慈溪市教育局

2025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