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41969155XE/2025-189619
市民政局
主动公开
通知公告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2025-06-05
2025-06-05
面向社会
慈溪市创诚银河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因你单位涉嫌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完成年检,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慈民罚先告字[2025]第2号),现依法予以公告,内容如下:
你单位未按规定完成2022年度和2023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3条第1款的规定。
本机关调查获取的证据具体如下:
1、浙江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分系统调取的慈溪市创诚银河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登记信息截图一份;
2、浙江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分系统调取的慈溪市创诚银河文化艺术培训学校2022年度、2023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情况截图各1份;
3、《慈溪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年检年报工作的通知》(慈民民〔2023〕48号)文件1份;
4、《慈溪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年检年报和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慈民民〔2024〕39号)文件1份;
5、《慈溪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检结论的公告(二)》(慈民民〔2024〕23号)文件1份;
6、《慈溪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结论的公告》(慈民民〔2024〕113号)文件1份;
7、调查(询问)通知书(慈民调(询)字〔2025〕第2号)、送达证明1份;
8、慈溪市民政局《关于协助调查慈溪市弘文海建文化培训学校等1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函》、慈溪市教育局《关于慈溪市弘文海建文化培训学校等10家培训学校情况说明》各一份;
9、《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事先告知书》(慈民社信〔2024〕031号)、《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事先告知书》(慈民社信〔2025〕020号)、
送达证明各1份;
10、《未按规定完成年检事先告知书》(024)、《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年检年报工作通知书》(033)各一份;
11、对慈溪市创诚银河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登记住所慈溪市
古塘街道华胜路18号现场勘查的照片1份。
现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5条第1款第3项,《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浙江省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浙民法〔2022〕157号)文件,“《浙江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9条”以及《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版)的通知》(甬民发〔2025〕29号)文件,“《宁波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清单(2025版)》第18条的规定,拟定慈溪市创诚银河文化艺术培训学校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撤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4条、第45条、第63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23条、第25条的规定,如你单位对本机关认定的上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拟作出处罚的意见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的意见或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叶狄维、王侃侃
联系电话:89596061
联系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青少年宫北路198号
慈溪市民政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