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17299388A/2025-190399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日期:

2025-07-01

成文日期:

2025-07-0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01 09:40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

卢祖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餐饮业污染治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迅速与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等部门对接,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源头管控,治理油烟扰民

为从源头上治理餐饮油烟扰民现象,我市在2020年出台了《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慈溪市餐饮服务项目“禁设区域”划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0〕69号)。根据文件精神,由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负责牵头“禁设区域”界定、划定、目录公布工作,并牵头会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对餐饮服务项目是否产生油烟、异味、废气进行认定和释疑。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配合做好“禁设区域”的界定和划定工作。文件印发以来,已划定“禁设区域”名单15批次,涉及小区63个,进一步加强了我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优化餐饮服务项目选址,从源头控制因开设餐饮服务项目对公众利益及生态环境的影响。

为严查油烟污染行为,我局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严管重罚、限期整改等手段,加大对餐饮油烟污染行为的治理力度,发现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正常使用及清洗等行为的,督促商家整改违法行为,并及时对整改效果进行复查,对屡劝不改的严格查处,形成警示震慑。2024年以来共对餐饮油烟相关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起,教育劝导商家整改300余家。同时加强智能监管,着重创新推行“智能预警+精准服务+分类监管”的全链条数智化餐饮店铺监管模式。主要按照以往执法检查、隐患整改等情况建立红黄绿三色分级体系,对不同等级店铺实施差异化监管策略,推动餐饮行业整体自律向好。并通过推送合规指南、线上培训、视频检查预告等实现全流程预警预防,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以上工作模式在坎墩街道试点以来,辖区内行政处罚案件同比下降52%,投诉量显著减少。

二、规范污水排放,提升监管力度

市水利局高度重视餐饮业污染治理工作,特别是污水排放对排水管网及水环境的影响。一是严格排水许可管理。督促属地加强对餐饮单位的排水许可审核,餐饮商户安装隔油池、油水分离器等预处理设施,确保污水达标后接入市政管网。二是加快管网更新改造。重点排查餐饮集中区域管网覆盖情况,对未纳管或管网老化的区域优先纳入年度改造任务,着手编制《慈溪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优先考虑城中村、六小行业、低小散市场主体配套公共管网更新改造,为餐饮污水整治奠定基础和保障。三是强化批后监管。督促属地对重点餐饮区域的餐饮单位加强批后监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随机抽查排水水质,发现异常督促商户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通报执法部门处理。四是完善管网设施运维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横向联动,属地镇(街道)间上下联动,建立健全排水设施长效养护管理机制,确保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属地落实责任。2024年开展城镇“污水零直排”专项检查4次,出动204人次,共检查餐饮点位数162个,发现问题数102个,及时督促属地完成整改。

我局结合“五水共治”、“甬有碧水”等专项工作,全面开展餐饮店涉水问题整治工作。重点针对农贸市场周边蔬菜店、水产店以及街面上的海鲜店、烧烤店等乱倒污水较为集中的店铺进行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2024年以来共对乱倒生活垃圾、污水、粪便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94起,处罚金额累计29870元。

三、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共管共治

为提升餐饮领域污染综合治理水平,多部门协同发力,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推动治理成果向常态化、长效化走深走实。

2024年慈溪市美丽慈溪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慈溪市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美丽慈溪办发〔2024〕14号),由市级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加大餐饮油烟巡查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未安装或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督促餐饮单位规范设置排烟管道并定期维护净化设备,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强化餐饮单位“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分级监管机制,对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现场核查,经营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店在备案登记后一个月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检查存在的问题依法查处,并责令限期改正,从准入源头上进行规范。同时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日常食品安全监管检查,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餐饮经营者的自我管理意识,切实强化自查自律,此外,提醒其一并做好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餐饮单位在产生油烟设备上方设置机械排风及排气装置。

市卫生健康局也结合自身职能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加强食源性疾病聚集性事件处置能力,并做好食品污染物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工作,将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

四、营造宣传氛围,促进行业自律

各部门坚持阵地前移、宣传前移、服务前移,敦促餐饮店铺规范经营,助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对餐饮企业加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宣传工作,突出宣传餐饮服务行业污染防治的意义和责任要求,提高餐饮业主的环保意识,增强餐饮业主污染治理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做到守法经营不扰民。

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加强生态宣传,增强餐饮户环保意识,持续运用《大美慈溪》公众号,对餐饮单位污水直排行为进行曝光。宣传生态环保理念,引导餐饮户争当环境保护守卫者。

我局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及时告知业主市容环境、餐饮油烟等相关法律法规。尤其针对餐饮油烟、污水乱排问题,落实检查预告制,推动服务前移。对正在装修的餐饮店铺及时告知餐饮合规标准,并提醒其及时办理排水许可证。同时为了方便经营者直观了解合规标准,在上林坊等餐饮店铺和人流密集的地方滚动播放视频版合规标准,告知经营者在装修阶段布局安装油烟净化等设施,并定期清洗维护,保持正常使用。今年以来,累计预告新装修餐饮企业20余家,有效解决了以往餐饮商户对油烟、污水排放等问题“知道晚、整改难、易反复”的问题。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立足自身职能,会同市级各相关部门加强对餐饮店铺的日常执法巡查,严厉打击乱排油烟、乱倒污水等行为,齐力营造干净、整洁、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06月24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市人大宗汉街道工委。

联 系 人:陈  瑾

联系电话:89595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