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17299388A/2025-190456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日期:

2025-07-01

成文日期:

2025-07-0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5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01 10:41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

胡钦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两违”治理,提升城乡风貌的建议》(第253号)已收悉,我局牵头迅速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存量“两违”治理

市综合执法局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两违治理”决策部署,分别牵头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和违法用地治理工作。今年1-6月份,全市共分类处置违法建筑面积109.55万平方米,其中拆除92.9万平方米、其他16.65万平方米,同时,有效处置了工业集聚区存量违法用地2000余亩。此外,今年我市开展了工业企业违法建筑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截至6月27日,全市拆除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违建50多万平方米。

二、加强“两违”新增管控

一是落实“人防+技防”防控机制。市级部门利用卫片监测图斑、规划遥感监测图斑等技术手段,属地运用无人机动态巡查、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管控新增“两违”。同时,属地落实日常巡查,网格员做到分片巡查、定村包干,责任到人,确保巡查全覆盖不遗漏,并加强对网格员考核。此外,市交通局创新搭建“数字路政”巡查监管机制,推进“非现场+现场”管控模式。二是完善即查即拆机制。市级部门依托“云巡查”、“耕地智保”、“天巡地查”等应用场景,属地建立健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流转、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处置”的工作体制,切实将新增违建、新增违法用地遏制在萌芽状态,坚决守好“零新增”底线。今年1-5月份,全市累计即查即拆新增违建约59宗1.24多万平方米。

三、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强化部门协同,2024年我局根据案件移送或信访投诉发现共立案查处规划类违建62起,市农业农村局共立案查处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16起,市交通运输局处置各类违法占用公路用地行为28处,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65起,市住建局按职责做好违法建设行为移交工作。

四、厘清执法工作职责

遵循“特定区域专门处置、土地违法首先解决、其他违法规划处置”的执法分工原则,即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河道管理范围内、农村宅基地等特定区域的违法建筑分别由市交通局、市综合执法局(根据处罚事项划转)、市农业农村局执法,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违法建筑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执法,不具有违反交通、水利、农村宅基地、土地管理等领域法律、法规情形的违法建筑由市综合执法局(根据处罚事项划转)或者镇(街道)执法。同时,市水利局会同我局制定《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移交办法(试行)》及《慈溪市水利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细则》,进一步厘清水行政执法职责边界,提升涉水违建办案效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加强与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协同,协同办理农村个人建房违法案件以其他“两违”案件。此外,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也建立相应执法协作工作机制。

五、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根据《关于进一步健全新增违法建筑管控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属地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两违”管控主体责任,加强履职人员监管,发现“两违”管控不力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提醒。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属地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两违”管控职责的日常监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问责。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市水利局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间点做好水管理法律法规宣传。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属地结合各类“两违”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报刊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两违”治理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发动广大群众参与违法建筑治理工作,营造防违控违人人知晓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工作职责,牵头做好我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理解我们的工作。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24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联 系 人:陈  瑾

联系电话:63007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