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MB1602767C/2025-190546
市医疗保障局
主动公开
卫生服务事项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2025-07-01
2025-07-01
面向社会
根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2号)、《宁波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申报受理、审核联查、专家评估等程序,确定下列单位为慈溪市2025年第二季度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建议名单,现予公示:
一、医疗机构
慈溪赫朗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慈溪诗康诊所有限公司
慈溪益方内科诊所有限公司
慈溪鸿森诊所有限公司
二、零售药店
慈溪市锦宏堂药品零售有限公司
慈溪市健家大药房有限公司
宁波舒怡大药房有限公司昱湖一号分店
宁波前湾新区甬金宁慈大药房有限公司
宁波前湾新区甬汇宁慈大药房有限公司
宁波前湾新区智仁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医保经办机构反映,电话:63962236,邮箱:501650457@qq.com。
慈溪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慈溪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