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41969155XE/2025-190993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发布日期:

2025-07-10

成文日期:

2025-07-1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10 10:11 信息来源:办公室

李胜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市养老事业财政资金投入的建议》(第241号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激发我市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市民政局先后提请市政府出台《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全方位多角度鼓励、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市场,持续优化社会养老服务政策。贯彻落实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各项政策,包括落实税规费优惠、水电费优惠、强化金融保障、完善养老服务供地政策等。明确对养老设施运行、服务供给等经费设立各项补助政策,强化补助标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困难老人服务补贴办法等工作保障,建立人员待遇保障机制、养老服务特殊岗位津贴等管理制度,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了人、财、物等工作保障。2024年我市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支出资金5852.17万元,在养老机构建设方面支出资金479.78万元,在其他惠老服务方面支出407.52万元(以上为市镇两级资金)。

2025年市财政安排预算资金7361万元,具体补助项目如下: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中,对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低保家庭老年人就餐补助、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标准化食堂建设、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年度运营、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建设补助、养老机构养老床位建设补助、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助、居家机构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居家机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行业补助、家庭养老床位补贴、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医养结合补助等予以资金补助,今后,根据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财力许可,不断加大扶持力度,推进我市养老事业发展。

下阶段,我们将会同财政部门继续加大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体质升级的财政资金投入,推动我市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民政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