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330282079232516D/2025-191029
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主动公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
2025-07-11
2025-07-11
面向社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新潮塘区块二期(浒崇公路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论证,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本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7月12日至2025年8月10日。
被征收人对该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请将书面意见在上述期限内反馈至慈溪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落款请注明被征收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并附上被征收人身份证、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复印件。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89591454,慈溪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联系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行政服务中心14楼1404室征收管理科;邮编:315300。
特此公告。
附件:新潮塘区块二期(浒崇公路西侧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