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MB1602767C/2025-190608
市医疗保障局
主动公开
人大代表建议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2025-07-02
2025-07-02
面向社会
一、现状分析
目前护理服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很多护理服务属于免费服务。目前,能够收费的护理服务项目约25项。如更换床单位、测量生命体征、健康宣教、出院指导等多项护理服务,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均无收费标准甚至不收费。
二是护理服务价格普遍较低,与实际成本差距较大。护理项目收费价格未充分考虑劳动力成本及医疗成本因素。像基层卫生院常规性的护理操作,例如静脉输液、皮试、吸痰、留置导尿等护理服务项目的实际成本进行测算,结果显示与实际收费标准相差好几倍,劳动力成本几乎为0。
三是护理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随着生理、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发展,整体护理观念已成为当今护理的基本模式要求。对患者的护理包括生理、心理、社会及精神等方面的护理,不再是单纯对疾病的护理,更不仅仅是打针、发药。如生命体征的观察、压疮的护理、管道的护理、坠床跌倒的预防等都不是简单的操作,这些不但需要丰富的护理经验和专业知识,也是对患者动态的观察和管理。我国目前护理服务价格过多的考虑护理材料成本和小部分的人力成本,对护理管理、护理教育、护理科研等间接成本涉及较少,预防护理、观察护理、心理护理的经济价值均未得到体现。不合理的服务价格,不能体现护理工作的真正价值。
二、建议
合理调整护理服务价格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它不仅关系到护理服务的质量与可持续性,还直接影响到患者、医疗机构以及护理人员的切身利益。临床护理服务价格偏低,不能体现护士的劳动价值,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护士队伍的积极性。以下是一些关于合理调整护理服务价格的建议:
(一)完善价格调整机制
1.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护理服务价格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护理服务成本及市场供需情况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政府或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护理服务价格的调整周期、调整幅度及调整方式,确保价格调整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细化价格调整方案:依据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结果,结合医疗机构等级、护理服务质量等因素,制定差异化的护理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二)优化护理服务价格结构
1.适当提高护理服务项目价格。针对当前护理服务价格普遍偏低的问题,应适当提高护理服务项目价格,以体现护理人员的劳动价值和技术含量。
2.拉开不同等级护理服务价格差距。根据护理服务的不同类型、不同等级及不同需求,细化护理服务价格分类,确保价格与服务质量相匹配。例如特级、一级护理服务价格可适当上调,以体现其高质量的服务水平;而二级、三级护理服务价格则应保持相对稳定,以满足广大患者的基本需求。
(三)加强护理服务成本核算
1.开展成本测算研究。政府或相关部门应出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测算指南,选择一批成本管理基础较好的医疗机构作为监测网点,持续开展护理服务成本监测,为价格调整提供数据支撑。
2.完善成本核算体系。建立健全护理服务成本核算体系,明确成本核算的方法和标准,为护理服务价格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四)强化政策支持和监管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医疗机构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同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以减轻患者负担。
2.加强价格监管。建立健全护理服务价格监管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防止乱收费、高收费等现象的发生。
(五)推动护理服务高质量发展
1.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对护理人才的培养和招聘力度,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为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奠定基础。
2.优化护理服务流程。通过优化护理服务流程、提高护理效率等方式,降低护理服务成本,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护理服务。
(六)完善医保支付政策
根据护理服务的特点和需求,完善医保支付政策,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沈群群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合理调整护理服务价格的建议》(第20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完全认同建议中对当前护理服务价格现状的分析。护理服务是医疗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质量的护理对于患者康复、医疗安全及就医体验至关重要。目前护理服务价格未能真实反映护理工作的技术含量、劳动强度、知识价值及风险责任,特别是对病情观察、预防性护理、心理支持、健康管理等核心价值的体现严重不足,长期偏低的价格确实影响了护理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制约了护理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因此,合理调整护理服务价格,建立科学、动态的价格形成机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的内在要求,势在必行。
一、我局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上级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及宁波市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及价格政策。二是参与价格调整建议:根据基金运行情况、临床需求变化、成本监测数据等,向宁波市医疗保障部门提出价格调整(包括护理服务价格)的建议。三是医保支付衔接: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含护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制定相应的医保支付政策(如按项目付费、DRG/DIP付费中护理权重的设定)。四是基金监管: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收费合规、合理。
二、我局在推进护理服务价格调整中将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保基本、可持续:调整必须充分考虑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和可持续性,确保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保障,避免过度增加患者负担。二是价值导向、成本基础:推动价格调整向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方向转变,支持基于科学成本测算的定价。三是分类管理、动态调整:支持对不同等级、不同类型、不同技术含量的护理服务实行差异化定价,并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四是协同推进、多方联动:积极与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政策合力。
三、针对建议内容,提出我局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成本监测与数据收集。
1.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推动在市内选取有代表性的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卫生院)作为监测点。
2.依据上级部门制定的成本测算指南,指导和督促监测点医疗机构开展护理服务项目的精细化成本核算工作(特别是劳动力成本、间接成本、预防性/观察性护理的成本),建立常态化的成本数据报送机制。
3.系统收集、整理和分析本市护理服务项目实际执行量、成本构成、收费现状等数据,为向上级部门提出科学、精准的调价建议奠定坚实基础。
(二)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诉求与建议。
将您的建议及我市收集到的成本数据、临床需求、存在问题等,系统整理并形成专题报告,及时、准确地向省、市级医疗保障部门反映我市护理服务价格存在的突出矛盾及调整的迫切需求。重点呼吁四个方面内容:
1.加快将更多体现护理技术和劳务价值的项目(如健康宣教、心理护理、复杂病情观察、管路系统维护、压疮预防与护理、跌倒风险评估与干预等)纳入可收费项目目录。
2.建议省级层面建立更加科学、透明的护理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触发条件、周期、方法和程序。
3.建议在调整方案中充分体现差异化定价,合理拉开不同技术难度、风险程度、耗时耗力的护理项目(特别是特级、一级护理)与基础护理项目的价格差距。
4.在价格调整中更加重视人力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适当弱化对物耗成本的过度依赖。
(三)优化医保支付政策衔接。
待上级部门调整护理服务价格政策出台后,我局将第一时间研究制定配套的医保支付政策,确保调整后的合理护理服务价格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按项目付费中,确保医保按规定比例支付新调整价格的护理项目。在按DRG/DIP付费改革中,充分考虑护理服务价值提升的因素,在分组权重或点数设定上予以合理体现,引导医疗机构重视护理质量。
(四)强化基金监管与政策宣传。
加强对医疗机构护理服务收费行为的日常监管和抽查,坚决防止借价格调整之机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违规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和患者权益。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向医疗机构、护理人员和参保群众解释价格调整的背景、意义和医保支付政策,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四、结语
合理调整护理服务价格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医保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持续推动。您的建议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思路和方向。慈溪市医疗保障局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扎实做好基础数据工作,积极向上建言献策,全力配合推动护理服务价格改革在本市科学、稳妥、有序地落地实施,促进我市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最终惠及广大患者和护理人员。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和护理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慈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6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慈溪市卫生健康局,周巷镇人大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