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777114Y/2025-190657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5-07-03

成文日期:

2025-07-0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03 09:54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孙继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劳动纠纷仲裁工作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人社部门作为承担劳动争议处理的职能部门,公平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是我们的职责,让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的工作目标,维护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我们责无旁贷。您提出的建议立足实践需求,对我们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成立由局长牵头的专项工作组,组织多部门联合研判。经与市法院、市司法局、市综合执法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劳动争议化解工作机制不断成熟完善。但是我市的劳动争议案件仍然居高不下,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究其原因,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群体分化、法律意识提高等多重因素交织,而部分“黄牛”掮客、法律咨询公司,利用劳动者不懂法,扰乱法律服务市场亦是重要因素。

为加强应对,市仲裁委以高质高效化解劳动争议、维护用工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立足实质性化解劳动争议,将调解、仲裁两手抓。2024年,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受理总量为7291件(其中市本级仲裁机构受理2676件),涉及劳动者人数7448人,涉案金额达1.77亿元;全年共处理结案7162件,其中调解结案5871件,撤诉结案654件,裁决结案637件,完成仲裁结案率95.29%,调解成功率78.2%。

二、开展劳动争议化解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践行“枫桥经验”,构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面对近年来劳动争议频发的状况,我市始终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做深做实劳动纠纷源头防范和联调化解工作,以此减轻企业的涉诉压力,助力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是成立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作为仲裁案件立案前的前置调解平台。2022年,因我市基层机构调整导致原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大部分取消,人员归属和职责发生变化,调解人员或减少,或身兼数职,一方面劳动调解工作重视度下降,另一方面工作对接困难,导致基层调解工作开展受阻较大。为积极应对这一突出问题,市人力社保局在2023年8月自行组建了市级调解中心。仲裁受理窗口在受案之时积极引导劳动者进行案前的调解,除却部分不愿意调解或受“黄牛”掮客挑唆拒绝调解的,大部分仲裁案件均引至市级调解中心,由调解员主动联系争议双方在仲裁程序启动前开展协商,避免单方面信息偏差,从而优化案件处理流程、提升纠纷化解效率,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工会+法院”一站式劳动争议调处平台,实现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法律援助等事项一站通办,将“调”的便利性和“诉”的权威性、规范性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性纠纷,提高纠纷解决工作质效。三是优化“工会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机制,实行“当日申请、当日立案审查、当日速裁审理”的司法确认机制,高效化解“职企”矛盾,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二)打通“最后一公里”,创建公共法律服务新样板。为切实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和响应效率,我市相关部门统筹全市法律服务资源,打通劳动法律服务的“肢端末梢”。一是市仲裁委将仲裁派出庭作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载体,通过“下沉服务、前移关口、就地解纷”的模式,有效破解传统仲裁程序中的时空限制,实施“普法+指导”双轮驱动,主动为企业提供用工合规审查、合同风险预警等服务;通过协同推进“调解+仲裁”,积极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帮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争议协商。二是市司法局纵深推进市镇村三级公法站点规范建设,全面构建“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落实法律顾问每周在镇级站点不少于1个工作日坐班,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固定人员常态化提供法律指引。聚焦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确保群众和企业高频涉法需求就近解决、及时响应。

(三)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办理质效。我市劳动关系调处人员的培训工作持续深化,通过构建系统化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方式等举措,全面提升劳动纠纷调处人员的法律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一是围绕劳动法律法规、调解技巧、典型案例分析等核心内容,建立“基础+专项+实践”三级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劳动纠纷调处人员的业务素养。二是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机制,落实信息互通互享、裁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裁审结果不一致的案件以及劳动争议案件受理、仲裁和审理等程序性问题进行双向沟通、探讨,加强对因不服仲裁裁决而提起诉讼的案件进行分析、反馈,进一步统一裁审标准,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办理质效。三是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操作实务为主要内容,不断更新执法队员的专业知识储备、提高业务能力,加快推进我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 下沉服务,探索法治屏障新路径。一是深化法律服务下沉,加强市法院、市人力社保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的调解资源共享,依托市司法局“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联合推进劳动争议的一体化解工作,在村镇设立“一窗受理”服务窗口,整合法律咨询和人民调解等功能,减少“法律黄牛”的滋生空间。二是强化法律援助宣传,在医疗机构、工伤认定等敏感地点设立普法宣传站,通过案例手册、现场咨询等形式普及《劳动法》等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的相关政策,帮助劳动者识别非法中介陷阱。

(二)主动出击,构建监管联动新机制。一是保持“司法黄牛”打击力度,统一工作部署安排,组织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全市法律咨询公司等不规范经营活动进行专项整治。二是在劳动仲裁和诉讼中严格审查证据的真实性与关联性,统一虚假诉讼的认定标准,探索建立与法院的虚假诉讼线索共享平台,实现案件线索实时通报和证据链联合审查,对涉及虚构事实、伪造证据构成欺诈、虚假诉讼等违法行为,进一步畅通移送渠道。

(三)同堂培训,打造业务精进新模式。一是联合法院、人社部门、工会等主体,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开设“劳动争议调处专题班”,由法院提供法律实务案例,人社部门讲解政策法规,工会分享劳动关系调解经验,强化调解、仲裁与诉讼环节的衔接协同,形成多角度知识体系。围绕劳动争议高发领域系统化设计课程,发布典型案例,确保培训内容与实务需求同步。二是嵌入伦理困境情景模拟、职业价值观研讨会等环节,将抽象的职业道德要求具体化,强化劳动争议调处人员的“程序正义优先”意识,提升其法律素养及职业道德水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也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局工作。以上意见如有不妥之处,请与我局联系。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