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777114Y/2025-190671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5-07-03

成文日期:

2025-07-0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8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03 10:20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陆冬过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交的第280号提案《关于重启和完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及解决相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继续发挥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作用。2003年《慈溪市土地被征用人员养老保障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发文后,我市立即成立了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持续保障被征地养老保障工作推进。2018年进一步出台《关于调整完善慈溪市土地被征用人员养老保障有关政策》,重点明确了参保资格核准和办理,明确了市人力社保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被征地行政村相关责任。随着被征地养老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领导小组将继续发挥好统筹领导作用,各成员单位将继续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合力推进。

二是进一步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提高被征地养老保障工作效能,目前已建立市人力社保、市国土资源局以及各镇(街道)信息共享机制,确保被征地人员的征地信息及时共享,这将有利于各市级部门和属地政府协同做好被征地人员参保工作,也有利于实现跨部门的信息比对、信息溯源等,进一步避免产生您在提案当中提到的“土地批文与实际征收年度错位”等信息误差产生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

三是坚持分类施策进一步保障被征地人员权益。目前已联合市财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建立跨部门会商机制,针对您在提案当中提到的如“预征、带征用地手续不全”等原因导致的个性问题,目前已召开首次联席会商会议,研讨确定在符合各部门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采取分类施策的手段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最大限度确保被征地人员的养老保障。下一步将上报市政府决策实施。

四是全面深入开展好政策宣传和经办培训工作。加大对被征地行政村的一线干部人员培训工作,对被征地人员依法依规参保做好正确引导工作。畅通基层办理途径,及时引导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尽早参保,并做好相关的参保辅助工作,确保群众权益不受损。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