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61L/2025-192070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日期:

2025-08-12

成文日期:

2025-08-1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8-12 10:07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施国柱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治理住宅小区违规装修的建议》(第315号提案)收悉,我们会同市综合执法局认真研究后,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是建立小区新增违建管控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加强城镇住宅小区新增违建管控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新增违法建筑管控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属地镇(街道)、村(社区)和市级相关执法部门关于小区新增违建防控治理相关工作职责。

二是落实新增违建即查即拆机制。物业服务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对违建当事人进行教育劝导和制止,督促违建当事人自行整改,违法当事人拒不整改的,由有关职能部门、镇(街道)履行程序后立即拆除继续建设部分。

三是做好移交规划违法类案件办理工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断强化执法监管体制机制。所有案件通过“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平台进行线上流转并实时跟踪,实现违法案件受理、办理、处置、复查和结案等环节的全链条全流程闭环,确保每一起违法行为处置到位、处罚决定落实到位。今年以来,我市共接办规划违法案件37起(其中小区违建5起)。

四是督促物业企业加强装修管理。加强装修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三联单”制度,切实履行发现、劝阻和上报义务。加大装修现场巡查频次,第一时间发现违规装修行为;对发现的违规装修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并向违规装修行为人发出《违法违规行为劝阻通知书》;针对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企业及时将《违法违规行为报告书》报送相关执法部门、镇(街道)及业委会,做好违法违规行为的吹哨员。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1日